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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 广安市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2025-03-31
  • 发布日期 2025-03-31
  • 文号 广安府办函〔2024〕65号
  • 有效性 有效

【音频解读】《广安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

发布日期:2025-03-31 15:25 来源:广安市应急管理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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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修订《广安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目的和意义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迅速、高效、有序实施应急救助,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二、修订《广安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依据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四川省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以及突发事件相关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对有关法律法规等。

三、《广安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广安市行政区域内遭受洪涝、干旱等水旱灾害,风雹、低温冷冻、高温、雪灾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时,市级层面开展的灾害救助等工作。当毗邻市(州)发生自然灾害并对我市境内造成重大影响时,按照本预案开展市内灾害救助工作。

四、《广安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

《广安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8章。

第一章:总则。本章节重点对编制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第二章:组织指挥体系。本章节重点对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及专家委员会的组织框架及相关职责做了明确的规定。

第三章:灾害救助准备。本章重点对涉灾各部门(单位)预警预报信息、灾情预评估、救助准备相关措施和要求作出了明确规定。

第四章:信息报告和发布。本章节重点对信息报告、信息发布的流程、时限要求进一步作了明确要求。

第五章:应急响应。本章节分别对广安市本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一、二、三、四级启动条件、启动程序、响应措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确保灾害发生后各级各部门(单位)能快速响应,有效衔接的开展灾害救灾救助工作。

第六章: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本章节重点对过渡期生活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冬春救助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

第七章:保障措施。本章节重点对资金保障、物资保障、通信和信息保障、装备和设施保障、人力资源保障、社会动员保障、科技保障、宣传和培训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第八章:附则。本章节对灾害救助的责任与奖惩作了明确规定;对预案演练、预案管理、参照形式等提出了相关的要求及规定。

五、《广安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印发及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广安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广市减灾办20204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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