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负责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查;对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2.组织管理气象探测资料的汇总、分发;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
3.负责气象监测、预报管理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管理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
4.管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袭击的建筑、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监测工作。
5.负责向同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象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6.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检查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对违反气象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7.统一领导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部门的计划财务、人事劳动、科研和培训以及业务建设等工作;会同县人民政府对县气象机构实施以部门为主的双重管理;协助地方党委政府做好当地气象部门的精神文明和思想政治工作。
8.承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重基础,气象业务取得新进展
编制制度流程,预报服务清晰明了。修订编制《汛期气象服务手册》、《应急气象服务工作流程》等各项业务制度流程,对业务值班、预报会商、主要业务流程、常用资料软件平台使用等进行详细梳理,作为指导市县两级气象部门业务工作的“教材”。市气象台加强对县气象台的业务指导,全年灾害性天气无漏报。预报准确率稳中有升,短期重要天气区域预报质量排名全省第二,暴雨预警信号T2排名第三,暴雨预警信号TS排名第八,雷电预警信号T2排名第九。
常学习重竞赛,观测质量稳中有升。大力开展“学习提升年”各项工作,印发《气象基础业务学习及培训实施方案》, 每季度开展一次全市集中培训、统一考试,观测业务学习进一步规范化、常态化。全市综合气象观测业务和信息网络业务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国家站数据传输及时率为99.85%,区域站数据传输及时率为99.15%,自动土壤水分资料传输及时率为99.26%,各项业务质量全面达标。高度重视并积极参与技能竞赛,开展赛前集中培训和强化训练,在全省气象行业天气预报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单项第2名,全省县级综合气象业务常态化技能竞赛获得团体第7名,个人全能第8名,单项第4和第6名。
2.抓服务,防灾减灾取得新成效
履职尽责,防灾减灾和保障服务作出新贡献。“5.3”、“5.20” 、“6.8”、“7.6”、“9.2”、“9.9”等6次区域性暴雨灾害天气过程预报准确、预警及时、服务有力,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科学参考,有效减轻灾害损失。市委市政府领导先后4次充分肯定并在预报服务情况报告上作出批示,并引用“不知天文不为相,不知地理不为将”的名言,将气象部门比作城市“诸葛亮”,希望气象部门提供更好服务。小平诞辰113周年系列纪念活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复查、华蓥山旅游文化节、广安国际红色马拉松等一系列重大活动以及节假日、中高考等特殊时段气象保障服务取得圆满成功。人影指挥部进一步调整充实,全年开展人工增雨、消污作业12次,发射火箭弹70余枚,为缓解春旱和改善广安空气质量发挥了积极重要作用。
加强协作,气象预警防灾避险作用更凸显。强化应急联动,两次发函对各部门接收气象预警手机号码进行收集更新,扩大气象预警信息覆盖行业,有效地解决了气象信息传播“最后一公里”问题。完善联动机制,加强与水利、防汛、国土、林业、公安等部门的信息互通,对接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公共气象服务平台,实现发布信息互通,建立门户网站、广安天气通APP,提高预警信息覆盖面。规范各类气象服务材料报送,强化预警及对策建议市委、市政府的报送。全力做好气象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传播工作,充分发挥预警信息“发令枪”作用。
情系“三农”,为农服务扎实有效。针对关键农时季节做好天气监测,及时发布专题服务、气候评价等材料,为全市农业生产提供了气象保障。利用“新农通”和“德丰e农”信息服务平台,开展农业气象信息服务。全市气象信息员行政村覆盖率达到100%,市县两级均组织开展了年度气象信息员培训。按照“有固定场所、有信息设备、有信息员、有定期活动、有管理制度、有长效机制”的“六有”标准,采取“多站合一、一站多用”的方式,推进乡镇信息服务示范站建设,逐步向村级延伸。
3.推改革,气象现代化取得新突破
政府主导,积极推进气象现代化。推动华蓥市气象局纳入中国气象局归口管理,华蓥市政府承诺将华蓥市气象局现有资产无偿划入气象部门,逐步落实6个地方气象事业编制,并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业务会商视频系统双套备份项目有序实施。全市气象部门观测设备保障实训基地基本完成。完善前锋区政府购买气象服务机制,促成前锋区政府与广安市新气象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气象服务协议》,前锋区政府每年落实经费25万元用于购买气象服务。
精简高效,全面深化气象改革。多次向政府领导专题汇报,协调出台《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决定的实施意见》,争取政府在政策、体制、经费等方面的支持。加强与市编办、财政、发改、安监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全面落实防雷减灾体制改革要求,对照“五个有”标准逐项落实改革任务。制定发布行政权力事项目录、责任清单,建立防雷安全监管对象目录库、行政执法人员名库,成立气象行政执法支队,健全“双随机”抽查机制。社会保险改革、工资改革、公车改革顺利平稳推进。
加强干部人才流动,增强职工队伍活力。全市新提任正科级领导干部3名、副科级领导干部1名,1名科级领导干部岗位调动,4名干部职工借调学习,2名业务类本科毕业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转正,在保持工作稳定的前提下最大限度优化干部队伍,盘活人才资源。
4.优环境,部门内部管理取得新成果
创建精神文明单位,提升职工素质。充分发挥精神文明建设对事业发展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道德滋养作用,大力提升职工队伍素质,凝练发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团结奋进、争创一流”的广安气象精神,咬定“全国文明单位”这个目标,积极开展创建工作,职工精神面貌和院内环境明显改善,荣获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内部管理。修订完善局务会议制度,全面推行清单工作法,强化工作安排部署,加强对完成情况的考核评议,切实深化效能建设。以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为抓手,持续加强作风建设,耐心细致开展职工思想教育,强力提升单位正能量,干事创业的氛围得到改善,部门凝聚力显著提升,职工工作作风发生可喜变化。
5.促和谐,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绩
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作风建设进入新常态。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及时动员部署,坚持全覆盖、常态化、重创新、求实效。进行正反典型教育6次,邀请专家讲座3次,党员干部撰写心得体会80余篇。局领导讲专题党课6次,到基层单位巡视检查督促9次,领导班子带头践行“四讲四有”党员标准,率先垂范树立榜样,党员干部思想作风更严更实。
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党风廉政保持高压态势。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责任清单,细化责任台账。强化警示教育,深刻汲取岳池局违法违纪事件教训,全年开展警示教育7次,专家讲座4次,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和心灵震慑。持续推进“五同共建”,5次向市纪委、市直机关纪工委以及岳池等县纪委领导汇报沟通。深化拓展三项整改“回头看”,先后4次不打招呼、不出通知到县局开展督促检查,层层传导压力,督促责任落实,全面推进部门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部门概况
广安市气象局实行上行气象主管机构与本级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上级气象主管机构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根据授权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气象主管机构各项职能。内设机构有办公室(人事教育科)、业务科技科(法规科)、计划财务科(监察审计室),直属事业单位有广安市气象台、广安市气象信息中心、广安市气象探测中心、广安市公共气象服务中心、广安市气象局财务核算中心,管理广安市防雷中心(广安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广安市农村经济综合信息中心2个地方气象事业机构。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广安市气象局本年收入合计124.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4.14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与2016年138.68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4.54万元,下降11.71%。

2017年广安市气象局本年支出合计126.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02万元,占22.19%;项目支出98.24万元,占77.8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与2016年136.00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9.74万元,下降7.16%。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63.62万元。与2016年387.4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1.89万元,各下降6.14%。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6.2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136.00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9.74万元,下降7.16%。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6.2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0万元,占1.82%;医疗卫生支出0.64万元,占0.51%;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23.32万元,占97.67%。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 支出决算为2.3万元,完成预算100%。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0.64万元,完成预算100%。
3. 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气象事务(款)气象事业机构(项):支出决算为25.08万元,完成预算95.7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绩效工资1.12万元需年终考核后发放。
4. 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气象事务(款) 气象服务(项):支出决算为68.24万元,完成预算63.3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年终拨付市级气象事业专项经费39.43万元、环境空气质量激励资金10万元。
5. 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气象事务(款) 其他气象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0.00万元,完成预算85.7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年终拨付其他气象事务支出5万元。
广安市气象局2017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5.55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0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万元、津贴补贴万元、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5.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8.89万元,完成预算75.0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精简节约,招待费减少2.4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0.55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29万元,占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60万元,占18%。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00万元,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2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29万元。主要用于本局日常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
3.公务接待费支出1.60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93批次,35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相关部门调研检查指导工作、接待各兄弟市州及友好单位交流考察学习等。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0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0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广安市气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49万元,比2016年增加0.99万元,增长6.82%,主要原因是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广安市气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广安市气象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原2辆公务用车因公务用车改革于2017年拍卖)、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人工影响天气火箭车1辆,气象雷达专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9个,涉及财政资金98.24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88分,存在的问题存在的问题:对预算资金精细化管理不足。主要是对实施气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建设以及市委、市政府安排的重大工作缺乏可预见性,兼职财会人员的知识不系统、业务水平不高,导致我们在编制预算时考虑不足、编制水平不够高,在出现新的情况时又没能及时完全及时按要求申请预算调整,导致一些相近科目的少数资金互补调剂、部分科目做账不准确等问题。
下一步改进措施:立足实际,积极做好项目的前期调研,准确把握各项业务的开展、工作发展动向以及资金需要情况,集合各科室之力,科学合理的编制年度预算。科学设置预算指标,尽量减少预算调整。同时要加强资金使用进度的监管,防止出现过快、过慢支出的现象,做到及时、有效使用财政预算资金。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4 |
| 明确性(5分) | 4 | ||
| 合理性(5分) | 4 | ||
| 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4 | |
| 目标管理(5分) | 4 | ||
| 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0 |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1 | ||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2 | |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2 | |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2 | ||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1 |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1 |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2 |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2 | ||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2 |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2 |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2 | |
| 决算公开(2分) | 2 |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2 | ||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2 | |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2 | ||
|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部门特性指标 | 18 |
|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4 | |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4 | ||
| 人才培养(5分) | 4 | ||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3 | |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3 | ||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4 |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下属单位广安市气象局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86分,存在的问题:一是项目编制内容不够具体、可行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该项目绩效编制在总体上效果明显,但对具体指标的细化和量化方面还有待提升。
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调研,多方听取意见建议,提升项目绩效编制可行性、目标明确性及合理性等。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 气象预报预测项目 |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分值 | 得分 |
项目决策 (20分) | 科学决策(20分) | 必要性(政策依据) | 5 | 4 |
| 可行性(政策完善) | 5 | 4 | ||
| 绩效目标(10分) | 明确性 | 5 | 4 | |
| 合理性 | 5 | 4 | ||
| 项目管理 (10分) | 资金管理(7分) | 资金分配 | 3 | 3 |
| 资金使用 | 4 | 3 | ||
| 项目执行(3分) | 执行规范 | 3 | 3 | |
| 项目绩效 (特性指标70分) | 项目完成 (20分) | 完成数量 | 5 | 5 |
| 完成质量 | 5 | 4 | ||
| 完成时效 | 5 | 4 | ||
| 完成成本 | 5 | 4 | ||
| 项目效益 (50分) | 经济效益(可选项) | 40 | 7 | |
| 社会效益(可选项) | 7 | |||
| 生态效益(可选项) | 5 | |||
|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7 | |||
| 公平效率(可选项) | 5 | |||
| 使用效率(可选项) | 5 |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9 | ||
| 总分 | 86 | |||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 指单位应交养老保险部分。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指单位应交医疗保险部分。
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气象事务(款)气象事业机构(项):指反映气象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气象事务(款)气象服务(项):指反映为社会公众和政府等部门提供气象预报预测服务产品以及为国家安全、防汛抗旱、防雷、人工影响局部天气、农村建设、农牧业生产等提供气象服务方面的支出。
10.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气象事务(款)其他气象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气象事务方面的支出。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广安市气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