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规范性文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组织对全市性重大投资项目、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重要专项资金及国家、省、市重大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对直接审计、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2.负责对市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承担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3.向市长提出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区市县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含直属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的财务收支。
(3)区市县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4)市级国有企业和地方金融机构、市级国有资产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和经营等状况。
(5)市政府部门以及其他单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发行彩票募集的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6)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概(预)算、决算和资金筹集、使用情况。
(7)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在广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定应由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5.按规定对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指导区市县审计机关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6.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市级财政收支有关的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与区市县人民政府共同领导区市县审计机关,依法指导和监督下级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下级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责成下级审计机关纠正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协助办理区市县审计机关负责人的任免事项。
9.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组织审计专业培训。
10.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1.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广安市审计局共安排并完成审计项目79个,其中署定项目8个、省定项目17个,市定项目54个。查出问题金额752020万元,促进增收节支和避免损失41579.75万元;提出审计建议被采纳65条,促进建立完善规章制度41个。
二、部门概况
广安市审计局内设机构14个(含下属事业单位2个),即:办公室、人事科、政策法规科、综合与计划管理科、财政金融审计科、经贸审计科、行政政法审计科、教科文卫审计科、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与外资运用审计科、社会保障审计科、经济责任审计分局;市政府投资审计中心、市审计信息中心。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广安市审计局收入合计为1228.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54.42万元,占93.9%;其他收入74.5万元,占6.1%。
2017年广安市审计局支出合计为1222.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9.05万元,占37.6%;项目支出763.3万元,占62.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57.42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81.06万元,增长3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7.42元,占本年支出的95%。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84.06万元,增长33%。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7.4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78.94万元,占9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34万元,占5.1%;医疗卫生支出19.14万元,占1.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70.56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91.99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审计业务(项):2支出决算为369.38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项):支出决算为237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9.34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9.1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9.0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64.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94.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98万元,完成预算的75%,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9万元,完成预算的9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08万元,完成预算的57.6%。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9万元,占5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08万元,占44.1%。具体情况如下:
1.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万元。其中:
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截至2017年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为越野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9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审计调查、核查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11.29万元,下降74.3%,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减少了公务用车数量以及按照要求压减了一般性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3.0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专项业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全年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89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上级审计机关到我市检查指导工作、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工作以及省内其他市州审计局到我市学习考察审计工作等的支出共计3.08万元。
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07万元,下降2.2%。主要原因是按照要求厉行节约,压减了一般性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广安市审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4.81万元,比2016年减少44.88万元,减少32.1%。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广安市审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58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用电脑、打复印机、空调、桌椅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广安市审计局共有车辆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8 个,涉及财政资金698.37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100分,存在的问题是预算资金精细化管理不足,下一步将严格按照《预算法》的相关规定,编制预算时提前思考,认真分析,结合以前年度支出及预算年度工作计划准确编制预算并严格执行。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5 |
| 明确性(5分) | 5 | ||
| 合理性(5分) | 5 | ||
| 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5 | |
| 目标管理(5分) | 5 | ||
| 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1 |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1 | ||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2 | |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2 | |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3 | ||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1 |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1 |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2 |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2 | ||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2 |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2 |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2 | |
| 决算公开(2分) | 2 |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2 | ||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2 | |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3 | ||
|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审计项目完成情况(15分) | 15 |
| 专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5 | ||
|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5 | |
| 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5 | ||
| 人才培养(5分) | 5 | ||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3 | |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3 | ||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4 | ||
| 总分 | 100 |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审计署、省审计厅专项审计业务经费。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审计业务(项):指审计机关的审计、专项审计调查、聘请社会审计组织人员及技术专家等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指用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等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项):指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广安市审计局2017年度决算公开表
广安市审计局
2018年8月17日
2018年8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