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广安市水务局是市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水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编制重大水利规划和专项规划并指导实施,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负责用水计划、水量分配、应急水量调度并监督实施,管理职责范围内的地方电力工作;指导农村水利及水利工程管理,负责江河行政管理,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岸线河道、砂石资源的管理保护,组织协调、监督全市防汛抗旱,负责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防治,负责村镇供水管理监督和水利工程招投标监督;指导水行政审批和水行政执法,查处水事违法行为,实施水政监察等工作,以及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
聚焦“头等大事”,精准推进水利脱贫攻坚;聚焦防灾减灾,扎实抓好防汛保安工作;聚焦乡村振兴,不断完善农村水利基础设施体系;聚焦绿色发展,着力加强水生态文明建设;聚焦依法管水,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聚焦改革创新,切实增强行业发展新动能;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层层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广安市水务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广安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广安市水土保持办公室、广安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
广安市水务局内设9个科室,主要包括:市全民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办公室、规划计划与建设管理科、行政审批与政策法规科、水资源科(节约用水办公室)、地方电力及安全监督管理科、农村水利科、市农田水利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财务科、办公室等。
三、收支预算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广安市水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2.3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56.12万元。广安市水务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1058.51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广安市水务局2018年收入预算1058.5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556.12万元,占52.5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2.39万元,占47.46%。
(二)支出预算情况
广安市水务局2018年支出预算1058.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2.39万元,占40.85%;项目支出626.12万元,占59.1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广安市水务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58.51万元,较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75.2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项目等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2.3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56.12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5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83万元,农林水支出986.0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广安市水务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02.39万元,较2017年预算数减少53.87万元,减少9.68%。主要是人员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59万元,占10.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83万元,占4.15%;农林水支出429.97万元,占85.5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51.5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19.7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1.0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4.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338.0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基本工资、办公费、印刷费等基本支出。
5.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差旅费支出。
6.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2018年预算数为21.91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的基本工资、办公费、印刷费等基本支出。
7.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2018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西溪河城区段及全民水库保洁。
8.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执法监督(项):2018年预算数为9万元,主要用于水利质量监督和水利水保执法监督管理。
9.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2018年预算数为4万元,主要用于水土保持管理。
10.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2018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水资源管理。
11.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2018年预算数为8万元,主要用于防汛抗旱。
12.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田水利(项):2018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小农水重点县项目管理。
13.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信息管理(项):2018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信息化建设。
14.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人畜饮水(项):2018年预算数为6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安全饮水管理。
15.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农建工作(李冰杯创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安市水务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32.3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30.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等。
公用经费101.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20万元,主要包括:生活补助和奖励金。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广安市水务局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8万元,较2017年预算数减少2.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8.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7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预算数减少0.9,减少10%,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支出压减。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上级相关部门调研检查指导工作、接待各兄弟市州及友好单位交流考察学习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数减少1.2,减少24.49%,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支出压减。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水政监察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安市水务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广安市水务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01.45万元,较2017年预算减少12.97万元,减少11.34%。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广安市水务局预算安排政府采购6万元,支出数5.9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底,局机关共有车辆一辆。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广安市水务局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编制率100%。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6.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 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反映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9.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 指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10.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执法监督(项): 指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水利执法监督活动的支出。
11.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 指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土保持事业单位的支出,包括规划制订和实施,治理、生态修复、预防监测、调查协调、综合治理、开发技术的师范、监督执法等支出以及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措施和各项管理保护活动的支出。
12.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 指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资源管理与保护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进行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规划,水量分配方案、节水以及相关标准的制订及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流域或跨流域水资源调度,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取水许可、江河湖库及水源地保护监管,水资源公报发布,基础资料整编,水量调度,节约用水,设备仪器运行维护,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审定水域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污控制,水资源论证,地下水资源管理,超采区治理和保护,用水定额管理,水务管理和各项保护管理等。
13.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 指防汛业务支出。
14.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田水利(项): 指国家对农田水利和打井、集雨设施、节水灌溉等水利设施的补助,小型水库除险补助以及排灌站、小水电站补助等。
15.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信息管理(项): 指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信息管理事业单位支出。
16.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人畜饮水(项): 指用于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17.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 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1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广安市水务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18-02-27 00:00
来源:广安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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