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统计局关于2016年决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日期:2017-08-21 00:00 来源:广安市统计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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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拟订全市统计工作规范性文件、规划、统计规定、统计标准;审核区市县和市级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方案和项目;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

  2.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整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指导、监督区市县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能源、投资、人口、收入、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领域的统计调查;建立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重点区域和重要领域实施监测评价,牵头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旅游、教育、卫生、邮电、交通运输、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基本统计资料。

  4.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普查和重大国情国力专项调查,组织实施全市投入产出调查。

  5.建立健全全市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依法对区市县和市级各部门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6.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定期发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咨询建议;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7.协助管理区市县统计局正副局长,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务评聘,指导全市统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统计交流与合作;会同相关部门监督管理区市县统计局由中央、省级和市级财政提供的统计事业经费。

  8.组织拟订区市县和市级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建立健全全市统计数据库系统和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建立健全市级各部门统计信息共享制度;指导地方统计信息化建设。

  9.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0.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 坚持以负面杠杆管理体系为统领,规范统计取得新进展。一是创建负面杠杆评价体系;二是规范市县统计工作流程;三是突出抓好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

  2. 坚持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宗旨,阳光统计实现新突破。一是定期召开经济形势联席会议;二是修订完善评审办法;三是公开评审大要数据。

  3. 坚持以压实责任为推力,诚信统计达到新水平。明确市、区市县(园区)、基层单位统计数据质量管理三级责任,完善并层层签订了《广安市数据质量管理责任书》,细化责任内容到人到岗,确保工作职责明确、责任倒查流程清晰。

  4. 坚持以精准优质为追求,服务统计迈出新步伐。在及时编印常规统计产品的基础上,借助市政府门户网站、广安统计集群网、广安统计微信平台等载体,及时发布统计信息,最大限度满足社会各界的统计需求,实现了由平面化服务向立体化服务的转变。广安统计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关注用户已达到470余人(次),今年来发布统计数据、信息390余条(次),接受公众数据查询180余人(次)。

  5. 坚持以快捷高效为指引,效能统计再上新台阶。结合统计工作新形势,改进完善了《广安市统计工作绩效考评办法》,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切实加强对各区市县、园区统计部门和局内各科室的绩效考核管理,绩效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6. 坚持以团结向上为目标,和谐统计达到新高度。进一步加强党建阵地建设,创新开展各项党建活动,实施“全员抓党建和杠杆考核法”,有效促进了各项统计工作深入开展,得到了市委组织部和市直机关工委的高度肯定,作为全市“两学一做”推进会现场点予以推广,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华蓥市地税局等单位先后到我局学习交流;作为全市先进党支部,省直机关工委莅临我局检查指导。

  二、部门概况

  广安市统计局含局级机关行政单位1个,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广安市统计局收入决算总额为503.9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03.91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5年增加106.67万元,增长26.85%,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里的统计信息事务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广安市统计局支出决算总额为419.93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335.2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79.84%,基本支出主要是用于保障市统计局机关及2个下属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84.65万元,占本年20.16%。是用于保障市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和专项普查工作的经费支出。2016年项目支出较2015年增加39.37万元,增长主要原因为2016年较2015年新增了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专项普查经费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广安市统计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收入决算总额为503.91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106.67万元,同比增长26.85%。2016年本年支出决算为419.93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22.69万元,同比增长5.7%,年末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83.98万元,总计503.9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广安市统计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9.9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2.69万元,同比增长5.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广安市统计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9.9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3.3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0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6%;医疗卫生支出11.5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2.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204.99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84.66万元,完成预算74.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专项统计监测存在尚未完结工作和应付未付款项。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经费(项):2016年决算数为0万元,预算55.2万元,属于农普设备采购经费,因已签订合同但设备尚未交付,款项尚未支付,导致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25.01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保保障和就业支出全是局机关及下属参公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7.54万元,完成预算100%。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万元,完成预算数为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广安市统计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5.2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27.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公用经费1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广安市统计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1.33万元,完成预算31.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9.12万元,完成预算49.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21万元,完成预算12.99%。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或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一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二是2016年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车辆量及运行成本。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2.13万元,下降51.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1.16万元,下降55.02%,下降主要原因为2016年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车辆保有量及运行成本,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97万元,下降30.4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12万元,占80.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21万元,占19.4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2.2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主要用于省局领导调研经济工作以及市州工作交流、市内外考察调研、学习交流等公务活动的开支。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115人,共计支出2.2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省级统计调研、市州工作交流以及三农普检查等。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9.12万元,其中: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12万元, 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安市统计局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8万元,比上年增加2.8万元,增长2.67%。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广安市统计局无政府采购的相关项目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广安市统计局所属轿车1辆。2016年本单位没有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也没有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 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结果

  2016年广安市统计局不存在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事业运行(项):主要用于: 2个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日常开支经费。

  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 指局机关及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完成新增“四上”企业培育申报、办公通用软件及维护、统计监测、统计调查、就业失业统计监测等工作,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 指局机关及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完成社情民意调查和企业景气调查等工作,用于社会抽样调查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指保障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局机关及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广安市统计局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广安市统计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广安市统计局

                                                                                                     2017年8月20日

广安市统计局2016年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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