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18-08-28 00:00 来源: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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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实施国家、省全市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能源发展和改革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能源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形势,提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优化、能源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3.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调控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搞好总量平衡,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开发区的指导、协调和审核转报等工作。

  4.负责汇总分析全市财政、金融、能源等方面情况,参与制定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综合分析政策执行效果;负责全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提出多渠道融资的政策建议,综合协调财政、金融、价格、能源和产业政策等经济杠杆,保证全市国民经济计划和发展规划的实施。

  5.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6.贯彻实施国家、省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和执行价格调整改革规划,拟订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省、市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价格监督检查、价格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价格监测、价格认证等工作。

  7.负责全市投资宏观管理和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安排市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和资源开发利用、外资、境外投资项目。引导民意投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指导和协调国外贷款项目实施。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工程咨询业的发展。

  8.推进经济结构调整。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拟订重大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全市重大生产力合理布局,协调推进全市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合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规划和重大政策,指导全市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发展。

  9.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组织编制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规划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拟订区域协调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建议,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规划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政策,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10.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研究分析市内外市场和对外贸易运行情况,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市级储备工作,拟订重要商品市场、生产要素市场的总体布局和发展规划。

  11.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规划的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发展。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政策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12.推进可持续发展,负责全市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全市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拟订全市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政策措施。

  1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与广安相关的特殊类型地区经济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促进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14.指导、协调并综合管理全市招标投标工作,对国家、省、市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15.负责与省铁建办、省地方铁路局等部门的工作衔接,负责组织协调和处理全市铁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征地拆迁、建设过程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协同做好全市铁路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编制的相关工作。

  16.负责与省能源局的工作衔接,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拟订全市能源发展规划,申报安排相关项目资金。

  17.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和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有关工作。

  18.承担市实施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市重大项目领导小组、市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19.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20.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加强经济运行宏观管理,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继续当好政府参谋助手,研究制定《关于建立健全广安市“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机制的意见》,精心编制《关于广安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7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拟定全市2017年经济工作要点,印发责任分工方案。积极参加川东北片区经济形势分析座谈会,起草《关于全市2017年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通过市人大评议。认真贯彻中省市稳增长系列政策措施,牵头开展月度、季度经济运行调研,全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深入贯彻军民融合发展战略,认真履行市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发展工作组办公室职责,积极推动与重庆、深圳、天津滨海新区、北京中关村等地的交流合作,协助推进川渝合作示范区(广安片区)和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以及广安(深圳)合作产业园、天津高新区(广安)创新示范产业园建设。三季度全市GDP增长8.1%,预计全年增长8%以上。

  2.深入开展“项目年”活动,投资工作再创佳绩。连续第二年组织开展“项目年”活动,创新举措,加大力度,迎难而上“谋项目、储项目、建项目、推项目、督项目”,项目工作成功经验做法被省重点办以简报转发全省各市州、省直部门学习借鉴。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投资工程包、重点专项规划、三年投资滚动计划等,全市包装储备重大项目290个、总投资达3008亿元;全市集中开工重大项目4批次395个、总投资1441.8亿元。广安过境高速东环线及渝广高速支线等171个重点项目加快建设,盈胜电子生产线等87个项目全面竣工投产投运。1—11月,全市759个重点项目完成投资962.8亿元,其中:200个省市重点项目累计完成投资451.3亿元,列省独立考核的28个省重点项目完成投资132.9亿元,分别占年度计划的102.4%、99.3%;预计全年重点项目完成投资1000亿元以上。坚持把稳投资作为稳增长的关键,千方百计促进投资较快增长,1-11月,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431.8亿元、增长17%,投资增速居全省第3位、总量居全省第6位,成绩得到省市充分肯定,被省发展改革委称赞为“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工作一面旗帜”。预计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494亿元、增长15%。

  3.积极向上争取支持,发展后劲不断增强。充分发挥小平家乡的政治资源,打好“小平”这张牌,选调精干力量,定期组织研究,细化工作方案,积极向中省争取更多政策、项目、资金等支持,广安经开区、武胜县开发区、华蓥山工业发展区、岳池县经开区、邻水县经开区、广安临港开发区等6个园区通过国家部委初审,即将纳入《国家开发区目录》,武胜县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通过国家评审,广安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PPP项目入围国家首批试点;广深产业示范基地一期等5个项目成功列为全省100个重点推进项目,争取数量列全省第二,仅次于成都市,铁路建设争取工作取得重要进展,通用航空前期工作有序推进,争取国家发改委批复同意广安鑫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武胜城市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企业债券19亿元;全市发改系统全年成功争取到位中省资金支持项目124个、到位资金13.58亿元。

  二、部门概况

  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属二级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年收入合计1217.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17.22万元,占100%。


  2017年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年支出合计975.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1.33万元,占83.18%;项目支出164.10万元,占16.8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26.43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463.37万元,下降54.4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5.4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705.16万元,下降63.6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5.4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9.50万元,占87.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38万元,占9.8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55万元,占3.0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568.02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99.49万元,完成预算83.2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委机关结转结余重点项目管理软件设计及后期工作经费20万元至2018年使用。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社会事业发展规划(项):支出决算为23.66万元,完成预算11.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委机关结转结余铁路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76万元至2018年使用。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物价管理(项):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完成预算100%。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应对气候变化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16.41万元,完成预算95.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广安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结转结余工作经费5万元至2018年使用。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3.95万元,完成预算100%。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支出决算为5.00万元,完成预算100%。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0.97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5.73万元,完成预算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65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6.75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80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11.3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01.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209.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9.22万元,完成预算77.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委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严格控制了“三公”经费各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6.62万元,占34.4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31万元,占22.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29万元,占43.1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6.62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次,出国(境)1人。开支内容包括:经市委外领小组审签,并报经省政府外事办批准同意,市政府领导于2017年8月20日-28日率广安市工业发展代表团访问巴西、阿根廷,我单位1人在考察团人员之列。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6.6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6年我委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3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31万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对上争取项目和资金前期工作、项目稽查、价格监督检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21.99万元,下降83.61%。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公车数量减少,相应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8.2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其中: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124人次,共计支出8.29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08万元,下降0.96%。主要原因是我委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压缩了公务接待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9.37万元,比2016年减少26.07万元,下降11.07%。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96万元,占政府采购的100%,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设备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2017年度,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未纳入项目绩效评价试点。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整体实现了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保障了部门的正常运转,促进了各项发展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自评得分96分。存在的问题:一是预算编制不够精细准确,二是部分指标的预算执行进度滞后。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更加严谨地编制部门预算,促使预算编制管理进一步精细化、科学化;二是严格按照财政要求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部门决策

  (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5
明确性(5分) 5
合理性(5分) 5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5
目标管理(5分) 5
综合管理

  (30分)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1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1
中期评估(2分) 执行中期评估(2分)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2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3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2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2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2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2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2
决算公开(2分) 2
绩效信息公开(2分) 2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2
评价结果应用(3分) 3
部门绩效情况

  (45分)
履职成效(20分) 部门特性指标  
年初目标完成情况(10分) 10
向上争取支持情况(5分) 5
“项目年”活动开展情况(5分) 5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5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5
人才培养(5分) 5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3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3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4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2017年度,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未对下属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也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开展发展与改革综合业务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战略规划与实施(项):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实施宏观管理与调控等方面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社会事业发展规划(项):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在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方面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物价管理(项):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在物价管理方面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应对气候变化管理事务(项):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在应对气候变化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广安市信息中心、广安市监测中心、广安市能源发展和服务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指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指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用于引进高层次人才方面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派驻纪检组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用于缴纳单位失业保险的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

  1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制造业(款)其他制造业支出(项):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用于其他制造业方面的支出。

  1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9.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10.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1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1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1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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