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广安市总工会职能简介
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权益的代表。市总工会是全市各级地方总工会和市级各产业工会的领导机关。其机关的主要职责是:
1.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贯彻执行全国工会代表大会、执委会和省、市工会代表大会、全委会确定的方针、任务和作出的决议。
2.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
3.对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和省总工会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和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草案的拟定;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4.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的研究,研究制定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研究指导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各级工会组织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的工作。
5.协助县(市、区)党委和市级有关部门党组(党委)管理县(市、区)总工会和直属企业集团(公司)工会的领导干部;监督、检查市总工会机关、直属单位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研究制定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负责县(市、区)以上工会和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工会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
6.协助市政府做好市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和管理工作;协助全国、全省总工会做好在广安全国劳模和“五一劳动奖章”、“五一劳动奖状”获得者、省级劳模的推荐、管理工作。
7.负责全市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研究、制定工会组织兴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负责对全市工会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
8.负责工会国际联络工作,发展同有关国家工会的友好关系,负责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工会的交流工作。
9.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总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广安市总工会2018年重点工作
1.带领广大职工听党话、跟党走。制定工会干部轮训培训计划,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分期分批进行系统培训,始终保持工会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发挥劳模先进引领作用,组织十九大精神劳模宣讲团,到车间班组、生产一线开展宣讲。扎实开展“中国梦·劳动美”等主题教育活动,针对职工特点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和网络手段,广泛吸引职工积极学习十九大精神。全方位打造“网上工会”“指尖工会”,及时宣传劳动保障政策、通报维权案例、倾听职工意见心声。建强工会新媒体舆论引导队伍,加强正面舆论引导,传递正能量。
2.动员职工围绕党政中心大局建功立业。围绕十九大确立的“分两步走”的新目标,广泛开展“当好主力军、建功新跨越”等主题劳动和技能竞赛,推进市县分级竞赛,拓展产业行业竞赛,突出抓好“项目年”重点工程劳动竞赛,全面推进重点产业、行业劳动竞赛,推动劳动竞赛一地一品、多点开花、百花齐放。出台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落实方案,积极主动履行好工会责任,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大力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的社会氛围。积极推进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构建职工全员个人创新、班组团队创新、劳模创新工作室示范创新的职工创新体系,激励广大职工焕发创新潜能和创造活力,在振兴实体经济、产业优化升级中彰显新作为。
3.切实履行好工会维护职能。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职工维权力度,协助党委和政府解决好职工普遍关心的就业安置、职业培训、工资报酬等问题,切实做好维护职工队伍稳定工作。大力强化源头参与、集体协商、民主管理等工作,依法科学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引导广大职工正确对待社会利益关系调整,以理性合法形式表达利益诉求。聚焦困难职工和农民工群体,做实做深做精做新工会“四季送”、职工互助保险、省困难职工帮扶基金会广安工作站等帮扶救助工作,实施精准帮扶和普惠服务,努力提高精准服务水平。积极投身脱贫攻坚大局,扎实做好对口联系贫困村和结对帮扶贫困户的精准扶贫工作,切实做好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掉队。
4.强力推进工会改革创新。建立健全工会改革抓落实机制,实行每月一通报、每两月一督查、每季度一推进会,切实解决工会改革中存在的基层基础薄弱、“脚不着地”、工会干部能力素质不适应等突出等问题。深入开展工会特色工作评选表彰活动,鼓励基层工会大胆创新与突破。用公益性岗位聘用一定数量的专职工会工作人员,充实到全市开发区(产业园区)和部分工业集中的重点乡镇(街道)工会,专门从事工会工作。改进工会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在对区市县(园区)工会、重点企事业单位工会年度目标考核中拿出20%的分值委托第三方引入基层工会和职工群众满意度调查。
5.进一步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落到实处。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谋划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全力支持和自觉接受纪检组监督,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突出工会干部作风建设,推动广大工会干部自觉到职工群众中去,接地气、增感情,始终同职工群众心连心,让职工群众真正感受到工会组织是职工之家、工会干部是职工“娘家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广安市总工会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民团体,下设直属事业单位1个:广安市职工服务中心。
广安市总工会内设2办3部,主要包括:办公室(负责市总工会部署工作的协调、督查和服务工作等)、财务资产部(负责市总工会财务、资产工作等)、经济保障部(指导全市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开展救助服务,指导和组织实施送温暖工程等活动;指导全市工会开展就业创业援助服务,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做好工会有关农民工的服务协调工作,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推动落实职工福利,开展会员普惠服务工作等)、基层维权部(负责全市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工作及维护职工权益等工作)、经审和网络宣教办公室(负责工会经费审计及网络宣传维护等工作)。
三、收支预算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广安市总工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6.7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0.94万元,主要用于2018年春节慰问困难职工和2018年劳模三金。广安市总工会2018年收支总预算317.73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广安市总工会2018年收入预算317.7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0.94万元,占3.4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6.79万元,占96.56%。
(二)支出预算情况
广安市总工会2018年支出预算317.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2.43万元,占85.74%;项目支出45.3万元,占14.2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广安市总工会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17.73万元,较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0.94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用于2018年春节慰问困难职工和2018年劳模三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6.7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0.9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95.79万元,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21.9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广安市总工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06.79万元,较2017年预算数持平。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7.73万元,占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295.79万元,其中财政代扣的工会经费260.00万元,退休人员补助1.49万,专项业务费34.3万。
2.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21.94万元,其中10.94万为上年结转资金,11万为大型活动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安市总工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72.43万元,其中:
公用经费272.43万元,主要包括:财政代扣的工会经费260.00万元2019年党报党刊征订费0.78万,退休人员补助1.49万。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广安市总工会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较2017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7年预算数增加0,增长0%。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预算数增加0,增长0%。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数增加0,增长0%。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0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安市总工会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广安市总工会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0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广安市总工会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广安市总工会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国有资产拥有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广安总工会未涉及。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广安市总工会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18-03-01 00:00
来源:广安市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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