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国家保密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日期:2017-01-22 00:00 来源:广安市财政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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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保密工作的指示和决定,承办市委保密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

  2.制订全市保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分析保密工作的形势及存在的重大问题,提出改进和加强保密工作的建议。

  3.拟订或提出修订全市保密工作方面的地方规范性文件的意见;建立健全各项保密制度;依法履行保密行政管理职能。

  4.监督、检查《保密法》及其他保密法规、制度的实施,指导、协调全市范围内党、政、军、社会团体及企、事业单位的保密工作,组织对党政要害部门与重点部位保密环境和办公设施的保密检查。

  5.组织、指导保密宣传教育、政策调研、理论探讨、干部培训等工作。

  6.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重大经济、科技项目和重点工程、重要活动中的保密工作。

  7.组织、协调保密技术防范和开展保密技术检查;主管全市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互联网的保密工作;承办全市涉及国家秘密的通信、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中保密设施的审查审批工作。

  8.组织、指导、督促泄密事件的查处工作,直接参与查处重大泄密事件,并协调有关部门对泄密事件采取补救措施。

  9.指导、监督全市依法确定国家秘密密级、变更密级、解密及其动态管理工作。

  10.主管全市对外提供资料和密件、密品出境的保密审查工作。

  11.指导、监督、检查印刷、复印等行业复制国家秘密载体的保密管理。

  12.承办省委保密委办公室(省国家保密局)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和市第五次代表会议精神;

  2.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实施意见》《“十三五”规划》;

  3.强化党对保密工作的统一领导;

  4.深化保密系统建设;

  5.完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

  6.抓好保密宣传教育;

  7.加强涉密人员保密管理;

  8.严格保密监督检查

  9.全力做好重大会议活动保密服务保障;

  10.推进保密依法行政;

  11.加强定密规范管理;

  12.严格保密指导工作;

  13.注重保密科技应用;

  14.加强网络保密管理;

  15.提升保密技术服务能力;

  二、部门概况

  市国家保密局是行政事业单位,市委办系统代管。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市国家保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94.11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94.1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5.4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3.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1万元,项目支出25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国家保密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4.11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金额94.1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财政厅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4.11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6.87万元。主要是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增加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74万元,占90.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1万元,占7.6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6万元,占2.3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59.74万元,主要用于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项):2017年预算数为25万元,主要用于机构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保密宣传教育、保密知识培训、保密监督检查、保密技术工具购置及维护等方面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7.21万元,主要用于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2.16万元,主要用于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国家保密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9.1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5.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公用经费23.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管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1万元,主要包括奖励金。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92万元。

  (一)2017年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6年预算持平均为零。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中省保密检查以及市内外考察调研、执行公务、学习交流,请示汇报等公务活动。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增加了16.32%,上涨金额仅有0.55万元,原因是2017年保密局业务量上涨,涉及公务出行次数相应增加等。市国家保密局现有公务用车一辆。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2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本单位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国家保密局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市国家保密局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69.11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市国家保密局未安排政府采购资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市国家保密局共有公务车辆1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市国家保密局未设置绩效目标管理。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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