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督查办概括
(一)基本职能
1.做好中、省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
2.做好领导同志批办交办事项的督办落实;
3.做好群众反映的带有全局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处理的督查;
4.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督查督办工作;
5.做好督查调研工作;
6.做好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市督查室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市督查办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市督查办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督查办2016年度收入总计146.6万元,支出总计146.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7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6.6万元,增长4.5%,支出总计增加6.6万元,增长4.5%。
(二)关于市督查办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46.6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三)关于市督查办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4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万元,占78.4%;项目支出31.6万元,占21.6%。
(四)关于市督查办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督查办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总决算146.6万元,支出总决算146.6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6.6万元,增长4.5%;支出增加6.6万元,增长4.5%。
(五)关于市督查办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市督查办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6.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6万元,增加4.5%。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市督查办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6.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2.6万元,占8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万元,占4.8%;医疗卫生支出3万元,占2%,农村水支出14万元,占95.5%。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市督查办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6.6万元,支出决算为146.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追加2016年度下半年车改补贴;二是追加2016年度第四季度养老保险单位部分;。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84.9万元,支出决算为84.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补贴。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7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3.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项)。年初预算为32.7元,支出决算为32.7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9万元。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支出(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9万元,支出决算为19万元。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督查办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4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项目支出31.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市督查办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七)关于市督查办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7万元,支出决算为9.9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8.9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97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公务用车改革公务用车费减少。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6.4万元,减少62.5%,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6.8万元,减少6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4万元,增加39.2%。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8.95万元,占9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97万元,占9.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8.9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8.95万元。主要用于基层调查研究、检查指导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9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其中:国内公务接待, 8批次,76余人次,具体开支内容包括:各级来广安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的人员及市内外有关单位,按标准要求发生的接待费用。
(八)关于市督查办2016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和年初设定的目标,我单位组织对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资金146.6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市督查办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合计46.2万元,比2015年减少3万元,减少6.1%。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市督查办2016年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2万元,均为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市督查办2016年无公务车辆,我办没有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三、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市督查办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督查办机关用于开展工作未单独设立项级科目的专门性督查工作的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项)。指督查办机关用于开展专项督查工作的项目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市督查办机关机关养老保险单位部分支出。
(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支出(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市督查办机关职工医疗保险单位部分支出。
(七)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支出(款)其他农业支出(项)。指市督查办开展农林水专项督查支出。
(八)年未结余和结转。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费、专用材料和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1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1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中共广安市委广安市人民政府督查办公室
2017年8月23日
2017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