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关于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日期:2017-08-23 00:00 来源:中共广安市委办公室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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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加强与驻地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宣传介绍广安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等情况,促进地区之间相互了解和友好往来。

  2、负责收集招商引资信息,搭建招商引资平台,拓展我市对外开放的领域和途径,参与全市在当地开展的各类经贸活动并做好组织协调及服务工作。

  3、负责为广安在蓉开展公务活动提供咨询服务和工作方便。

  4、负责协调处理赴蓉上访人员的劝返和息诉息访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成都广安宾馆。

  6、负责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驻蓉流动党员、驻地广安籍民工的管理、协调和服务,参与调解劳务纠纷,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7、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主要工作及完成情况

  1、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一是全面落实好党建工作责任制。二是抓好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三是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

  2、统筹推进综合施策,真抓实干帮助群众脱贫致富。一是认真做好建档立卡工作。二是加强“两项制度”的有效衔接。三是抓好“智力扶贫”即培训转移就业扶贫。四是加大产业化扶贫力度。五是加强人文关怀。

  3、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招商引资和开放合作迈上新台阶

  一是明确方向,精准发力。主动赴广安枣山园区、经开区、协兴园区等地进行调研,了解各个园区目前基本现状、已包装项目、已引进项目、需要引进涉及工业、农业、商贸物流、旅游业等方面的项目实情和需要办事处协助解决招商引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便精准招商。主动对接成都大企业、大集团,联系、邀请和组织成都区域有投资意愿的企业赴广安考察,如组织四川省福建商会执行会长、成都竹松杨商贸有限公司董事长翁荣传一行20余人,赴广安进行了为期两天的实地考察调研,并就医药产业、文化传媒、装饰材料等方面初步达成投资意向等。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办事处主动与成都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沟通联系,建立沟通合作平台,形成了资源整合、人脉和信息资源共享的良好局面。6月,与市经开区一行一同拜访了成都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秘书长袁昕,双方就市经开区整体规划、重点项目、发展现状和发展前景等事宜进行深入交流。

  二是抓住重点,主动出击。以成都为招商引资中心区域,不断向周边地区延伸,扩大工作区域、延展工作半径,今年以来,拜访成都各大企业50余家。通过努力,成功促成新中达鞋业有限公司、四川新坐标电力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岳池县梁家垭中药材种植有限公司、四川省绿丰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北京云智众创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在广安协议投资,主要进行轻工纺织、技术咨询服务、药材种植、新型教育等,协助引进项目5个,完成目标任务100%。

  三是依托商会,积极推介。积极拜访异地驻川浙江、海南、重庆、福建、江西、甘肃、湖南、河北、河南、新疆等省级异地商协会、成都市外商投资协会、四川省归国人士企业联合会,并就我市各园区招商引资项目进行了推介和对接。大力开展招商项目宣传推介、洽谈促进。全年主办协办区域专题投资推介活动16次,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积极配合市投促委做好在成都开展的川商总会成立大会和省首届川商返乡发展大会以及广安籍知名企业家返乡创业座谈会;广安市电子信息产业投资座谈会和2016中国(四川)电子信息产业投资合作推介会暨项目签约仪式;广安市投资推介会暨项目签约仪式、广安-德国企业合作座谈会等系列专题投资促进活动相关后勤、接待工作。积极参加外省与其他地市州驻成都办事处在成都开展的四川湖南商会成立10周年庆典大会、“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简介与实操精要”培训会等各项重点投资促进会议。

  四是捕捉信息,深度调研。办事处实行招商引资工作主任总负责制,明确办事处人人都是招商员,下设2两个招商工作小组,实行片区包干责任制。全年集中听取和研究招商引资工作20余次,主动向市投资促进委联系办事处领导汇报,加强与各区市县分管联系驻点领导以及成都广安商会秘书处的日常联络对接,促进工作开展。积极推进办事处职能从接待服务型向投资促进型转变,把捕捉投资信息、推动项目合作作为中心工作。加强产业信息调研、积极为广安招商引资提供有效资讯。全年上报广安投促信息每日快报150余条,区域调研报告2篇,完成目标任务100%。

  4、立足政治大局,围绕经济建设,政务商务服务更加完善

  一是坚持树立良好“窗口”形象。驻蓉办紧紧围绕发挥好“窗口、桥梁、推进器”作用来开展工作,切实抓好办事处的内部建设。我办是市人民政府驻成都的窗口,代表着广安形象,只有从树立良好形象这个大局着眼,高标准、严要求,切实抓好内部建设,才能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才能树立广安市良好形象。因此,办事处着重抓好制度的建立、完善和实施,做到有章可循、遵章必严、违章必究。同时,加大实行工作目标责任制的力度,强化目标任务的严肃性,分解目标任务,做到责任到人,确保市委、市政府各项目标的落实。

  二是充分发挥沟通协调作用。我办依托成都这一省会城市,把办事处建成争取省上及社会各界对广安支持的桥头堡和活动载体,积极发挥联络我市与省级四大家、成都市委、市政府、各区市县的枢纽作用。以政务联络工作为重点,不断改善政务联络网络,通过多种方式,一直与驻地党政部门保持着经常性联系,为市委、市政府及市级有关部门开展政务工作创造了良好条件。

  三是科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围绕市领导和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做好接待服务。把推动区域合作作为驻外办工作的重要内容,利用地缘、人缘优势,围绕发展,突出经济协作,汇集力量支持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坚持“全面、细致、体贴、周到、节俭”的原则,努力做到高标准、严要求,慎思慎行、细致周到,满腔热情地为客人服好务。定期对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了服务质量和水平。坚持方便务实,勤俭节约,在保证客人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的前提下,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不摆阔气,不讲排场,严格按照要求办事,既保证了接待工作的圆满完成,又节省了接待支出,减轻了财政压力。一年来,成功接待我市在成都举办的相关重大政务活动、大小会议、商务活动等各类政务、商务活动150余次,政务服务工作的服务水平、工作质量得到了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5、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认真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加强与省信访局、信访分流中心、市信访局的紧密合作,把信访维稳工作当做一项重大任务来抓。在省委十届八次、九次全会、第十六届中国西部国际博览会、第四届四川农业博览会等重大政务商务活动期间,指派专人负责信访维稳工作,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发现情况及时处理,掌握信息,及时联络,提前做好稳控工作。坚持在接到信访维稳工作任务的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处理,耐心细致地做上访人的思想工作,及时将上访人员带离,尽量减少负面影响。2016年全年共接送、劝返上访集访人员28次500余人,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部门概况

  驻蓉办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驻蓉办机关下设办公室、投促科、综合科三个科室。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广安市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收入合计为254.76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4.76万元。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增加了4.3%,主要原因为新调入一位工作人员,增加了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另外还增加了机关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16年广安市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支出合计为254.76万元,基本支出为254.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4.6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4万元。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增加了4.3%,主要原因为新调入一位工作人员,增加了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另外还增加了机关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安市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为254.76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5.65万元,增长21.83%,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5.65万元,增长21.8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广安市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4.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45.65万元,增长21.8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广安市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4.7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4.63万元,占9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9万元,占2.78%;医疗卫生支出3.04万元,占1.2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3150:2016年决算数为244.6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05:2016年决算数为7.09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0502:2016年决算数为3.0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广安市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4.7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5.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88.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广安市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0.76万元,完成预算97.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1.7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56万元,完成预算95.11%。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办继续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的相关规定,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的原则,对公务接待费进行了压缩。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8.35万元,下降46.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8.45万元,下降61.0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4万元,下降3.82%。减少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我办继续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的相关规定,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的原则,对公务接待费进行了压缩,严格执行了厉行节约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内部公务用车管理,对公务用车相关支出进行了严格控制。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1.76万元,占4.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56万元,占3.36%。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7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76万元。主要用于办事处开展日常业务工作以及招商引资、信访维稳、政务联络、会议接待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8.5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125人,共计支出8.56万元,主要包括招商引资、信访维稳、政务联络、会议接待等方面。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安市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广安市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8.6万元,比2015年减少20.79万元,下降1.5%。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广安市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广安市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公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2016年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因此未开展绩效目标管理。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8.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9.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 “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

  1、广安市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广安市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收入决算表

  3、广安市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支出决算表

  4、广安市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广安市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广安市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广安市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8、广安市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9、广安市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10、广安市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11、广安市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广安市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
2017年8月10日

广安市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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