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国家保密局关于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日期:2017-08-23 00:00 来源:中共广安市委办公室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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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保密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保密工作的指示和决定,承办市委保密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

  制订全市保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分析保密工作的形势及存在的重大问题,提出改进和加强保密工作的建议。

  监督、检查《保密法》及其他保密法规、制度的实施,指导、协调全市范围内党、政、社会团体及企、事业单位的保密工作,组织对党政要害部门与重点部位保密环境和办公设施的保密检查。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贯彻执行《中办、国办关于印发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规定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组织力量对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对我市单位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抽查,针对贯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2.启动“七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保密干部及涉密人员教育和定密授权和定密责任人确定

  (1)开展多层次、多渠道的保密宣传教育。通过制作宣传专栏、发放宣传资料、开通短信平台、创办《广安保密工作》内部刊物等多种形式开展保密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和涉密人员的保密意识和保密常识。

  (2)举办、组织保密业务培训。分别到市检察院、市机要局和市交投集团保密培训班授课,组织全市保密干部分别赴青岛、成都参加全国、全省保密技术交流、培训,进一步提升保密干部的保密防范技能。

  (3)加强定密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暂行规定》和《四川省国家秘密定密管理实施细则(暂行)》,指导机关单位严格定密责任人确定,全面落实定密责任人和定密授权制度,确保我市定密工作规范化、精准化。

  3.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党政机关和涉密单位网络保密规定》

  (1)严格涉密网络和非涉密网络分级分类管理,严格界定涉密、非涉密网络属性,组织开展网络核查分类,指导各部门各单位规范涉密网络、涉密单机的保密管理。

  (2)全力做好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和测评工作。主动介入纪检专网、电子政务内网的分级保护工作,对其系统建设进行全程指导、监督和服务。纪检专网正式测评前,组织专门力量先行预测评,指出问题,明确整改方向,为涉密信息系统顺利通过测评打下坚实基础。目前,我市纪检专网以较高分数一次性通过省保密科技测评分中心现场测评。电子政务内网的分级保护工作也正式启动。

  (3)扎实开展涉密网络保密检查。我局组成专项检查组对机关单位的涉密网络和非涉密网络进行了重点抽查,把保密规范落实在具体操作中,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4.依法依规查处失泄密事件。我市2016年无失泄密事件发生。我办(局)加强与纪检监察、公安(国安)、法院、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逐步建立健全窃密泄密案件情报共享、案情通报机制。

  二、部门概况

  广安市国家保密局是行政单位,属市委办的二级预算单位,内设综合科、技术科两个科室。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广安市国家保密局本年收入合计113.1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08.1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万元。

  2016年广安市国家保密局本年支出合计89.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59万元,占支出的71.91%;项目支出25.23万元,占支出28.09%。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广安市国家保密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13.18万元。(广安市国家保密局2016年才开始单独决算,因此不与2015年进行比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广安市国家保密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8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广安市国家保密局2016年才开始单独决算,因此不与2015年进行比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广安市国家保密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8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2.48万元,占91.8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6万元,占5.86%;医疗卫生支出2.08万元,占2.3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57.25万元,完成预算103.8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①2016年职工工资标准调整,人员支出相应增加;②2016年新增加局长1名,除工资外的业务费用均由我局开支。

  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专项业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25.23万元,完成预算84.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12月份部分采购项目正在进行中,费用结转至2017年支付。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5.26元,年初无预算,主要原因是:2016年9月之前,我局职工都未缴纳养老保险且无退休人员,故养老保险无预算数;2016年9月之后,我局在职职工开始缴纳养老保险费用,财政追加预算。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2.08万元,完成预算97.6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聘用人员减少1人,相应费用支出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广安市国家保密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4.5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9.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8.07万元、津贴补贴17.4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2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0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68万元.

  公用经费15.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3万元、电费2.3万元、差旅费1.13万元、维修(护)费0.23万元、工会经费0.88、其他交通费2.4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78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广安市国家保密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57万元,完成预算48.4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37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万元,完成预算5%。我局不存在因公出国(境)情况。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广安市国家保密局2016年才开始单独决算,因此不与2015年进行比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37万元,占9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万元,占5.6%;2016年我局不存在因公出国(境)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我局没有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截至2016年12月底,我局仅有公务用车1辆,属于小轿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37万元。主要用机要文件交换,公务出行,到各区(市)县开展调研检查、扶贫以及到省内外学习考察等活动所需的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0.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活动的费用开支等。涉及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接待人次共计20余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安市国家保密局201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广安市国家保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59万元,与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基本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广安市国家保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及保密设备的添置等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市保密局共有公务车辆1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资金25.23万元,覆盖率达到100%。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所有项目自评均获得100分。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指是市保密局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专项业务(项):指市保密局机关开展调研视察活动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费。

  (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收入支出

  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3.收入决算表

  4.支出决算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

  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9.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10.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三公”经费支出

  1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广安市国家保密局

  2017年8月23日

保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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