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精神病院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18-02-27 00:00 来源:广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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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广安市精神病院职能简介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等法律法规。

  2.承担全市精神疾病宣传、预防、监测、预报等公共卫生职责,为群众身心健康提供医疗、护理、康复、休养服务。

  3.承担辖区内精神卫生服务培训、科研、信息管理、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管理、服务质量等业务管理工作。

  4.负责对全市精神卫生工作进行业务技术指导和培训,接受下级转诊。

  5.协助市卫生计生委建立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

  6.承办市卫生计生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广安市精神病院2018年重点工作

  一是巩固等级医院创建成果,全面提升医疗质量。持续提升医疗护理质量,大力推进学科建设,凸显重点专科特色,积极参与公共卫生服务,充分体现社会公益性。二是保持巡察问题整改成效,着力提升医院管理水平。全面加强党的领导,进一步夯实医院事业发展的政治思想基础,强化行政后勤管理,规范医疗行为,以大型医院巡察为契机,全面提升医院管理水平。三是持续开展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大力提升服务能力。进一步优化功能布局,改善病员就医体验,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为病员就医提供便利,积极开展优质服务行动,提升病员就医满意度。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根据广市编发〔2009〕48号文件规定,市精神病院内设机构为6个,即:办公室、总务科、医务科、护理部、医院感染管理科、科技教育科。医院现开设了男性精神病科、女性精神病科、老年精神病科、临床心理科4个临床科室。

  三、收支预算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广安市精神病院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广安市精神病院2018年收支总预算3030.83万元,较2017年收支总预算总数减少435.84万元,主要原因项目收支减少,2017年进行了院内环境改造和档案室的建设。

  (一)收入预算情况

  广安市精神病院2018年收入预算3030.8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85.86万元,占2.8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67.87万元,占25.3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2177.10万元,占71.83%。

  (二)支出预算情况

  广安市精神病院2018年支出预算3030.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47.55万元,占97.25%;项目支出83.28万元,占2.7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广安市精神病院2018年财政拨收支总预算853.73万元。较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08.2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增加了4名工作人员造成人员经费增加,以及结转了上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5.86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67.87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5.86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3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50.3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广安市精神病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67.87万元,较2017年预算数增加22.40万元,增加3%。主要是工作人员增加4人,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01万元,占13.2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65.86万元,占86.7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02.0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精神病医院(项):2018年预算数为630.90万元,主要用于:市精神病院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34.96万元,主要用于:市精神病院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安市精神病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57.8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50.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公用经费103.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53万元,主要包括:生活补助、奖励金。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广安市精神病院201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2.48万元,较2017年预算数减少0.9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6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88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7年预算数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预算数减少0.4万元,减少1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医院专家来院检查指导、其他医疗机构来院交流学习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数减少0.53万元,减少5.63%。主要原因是工作实际需求减少,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1辆、商务车1辆、一般专项用车(救护车)1辆。

  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88万元,用于3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卫生应急、重性精神病人排查管理、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督导检查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安市精神病院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广安市精神病院属于事业单位,2018年未安排机关运行经费。2018年,广安市精神病院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0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广安市精神病院未安排政府采购的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广安市精神病院共有车辆3辆,其中,轿车1辆、商务车1辆、救护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当年的经营业务收入。

  3.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精神病医院(项):指用于保障机构的正常运转,开展日常工作的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 

  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广安市精神病院

  2018年2月26日

2018年广安市精神病院预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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