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广安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职能简介
1.负责指导管理两个管理系统的业务工作(孕产妇管理系统和儿童管理系统),覆盖三级管理体系(县、乡、村);
2.负责指导管理承担全市婚前检查、新生儿筛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及产前筛查;
3.目前主要负责年度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的实施工作:(1)预防出生缺陷叶酸增补补助项目;(2)预防"艾滋病、乙肝、梅毒"在母婴传播项目;(3)“两癌”乳腺癌、宫颈癌筛查项目;
4.负责指导儿童保健工作,开展儿童生长发育监测,营养与喂养指导、早期综合发展、心理行为发育评估与指导等服务;负责辖区内入托入学儿童健康体检及托幼机构保健人员培训;
5.承担辖区内妇女儿童及计划生育疾病预防诊疗服务,开展助产技术服务;
6.开展辖区内医疗保健机构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培训、适宜技术推广;
7.负责收集整理上报全市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包括孕产妇死亡、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缺陷监测、妇幼卫生服务及技术管理等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质量控制和汇总上报;
8.对本辖区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开展的妇幼卫生服务进行检查、考核与评价;
9.提供以下基本医疗服务,包括妇女儿童常见疾病诊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助产技术服务、产前诊断、产科并发症处理、新生儿危重症抢救和治疗等;
10.负责实施开展本辖区的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孕妇学校的举办;
11.开展妇女保健服务,包括青春期保健、婚前和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更年期保健、老年期保健。重点加强心理卫生咨询、营养指导、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生殖道感染性传播疾病等妇女常见病防治;
12.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母婴保健技术培训;
13.负责全市实施妇产科、儿科医疗诊疗技术培训;
14.负责对下级妇幼保健计划服务机构进行业务技术指导和培训,接受下级转诊;
15.开展产科质量控制、孕产妇死亡评审、新生儿死亡评审、计划生育事故的调查评审;
16.本中心开展妇女儿童三级(早诊断、早发现、早治疗)预防保健诊疗服务和临床医疗服务。
(二)广安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0年重点工作
1.全力深化思想政治理论学习教育。
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工作要求,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工作制度,对各级会议精神、领导重要讲话和法律法规、纪律条例进行深入学习,创新支部学习教育方式,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与坐下来听、站起来讲、走出去学、躺下来想、做起来用的方式,不断丰富支部学习教育的内涵,达到更好的学习效果,进一步提升思想政治理论水平和党性修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更深刻领会“四个全面”,更自觉地维护“两个权威”。
2.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
2020年我院将采取以下措施继续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一是继续坚持实行与住院病人签订拒收“红包”协议,发放医德医风满意度调查表,广泛收集广大来院群众对我院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的评价,一并存放进病案中。二是按照院内规定在门诊继续实行每天向20名来院群众发放《广安市妇幼保健院满意度调查表》,接受群众监督,提升服务质量,确保重大投诉为零、重大安全事故为零、网络舆情为零。为实现目标,凡是出现门诊推诿病人、拒诊病人、住院部拒收病人、医技科室拒绝检查的,在编正式职工根据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惩扣工资绩效、降职、待岗等处理方式,临聘职工一律予以辞退;凡是收受服务对象礼金、“红包”、药品回馈情况的,必须根据党和国家相关纪律、政策、法律法规、行业规定从重从严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3.继续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
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请销假制度》等系列制度并严格监督执行制度,切实打造出“知守规定、照章办事、规范有序”的工作氛围。在巩固上年度在党风廉政方面取得的成绩的同时,坚持“一岗双责”,继续扎根群众,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持续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院务公开制度,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和从严整治“四风”的相关要求,依据各项制度规定,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承诺书,并从严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现象,坚持绝不姑息、从重从严处理,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日常性工作推向一个新的高度。
4.继续推进公共卫生事业全面发展。
2020年我院将继续在市卫生健康委的领导下全力开展公共卫生各项工作,例如:认真落实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降低剖宫产率、“两癌”筛查等惠民工作,继续扎实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及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工作,对项目工作开展进行全程跟踪和督导;宣传并借助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等惠民政策,努力提高全市住院分娩率;加强对基层妇幼卫生工作人员的培训及对基层的业务指导,提高产儿科从业人员素质;坚持做好孕产妇死亡评审工作和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继续加强对全市《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并对各区市县落实有关出生医学证明相关管理制度、政策、签发流程的规范性进行督查、指导。集中力量,克服困难,积极建设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
5.加强妇幼健康保健医疗业务服务工作。
按照业务量每年稳中有升的目标,2020年院内主要业务指标按10%-15%增长为目标,具体包含:门诊保健104000人次(儿科58000人次、妇产科46000人次)、住院1540人次(儿科940人次、妇产科600人次)、儿童保健14000人次、B超检查14000人次、检验55000人次等。招聘医务人员要认真完成既定目标任务,对不能完成任务的,在工资绩效考核和年终目标绩效考核中惩扣,惩扣办法另行研究决定。
6.其他工作。
一是深化医院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在符合党纪、政纪、行风的基础之上,在现有体制之下进行分配制度改革,加强院内制度建设,实行聘用人员辞退制度,院内管理严格按照职工奖惩制度执行,预防职工的工作热情缺陷,激发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热情。二是继续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中、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并及时整改。三是继续开展“走基层、送温暖”活动。认真履行市级妇幼保健院三级预防保健服务职能,加强对基层妇幼保健机构的监督、管理、培训,各相关科室要根据活动总体安排,结合本科室实际,积极制定计划,认真准备,继续开展“走基层,送温暖”活动,为全市妇女儿童服好务。四是提升医院整体医疗服务能力建设。通过购置相应的硬件设施设备和对现有房屋进行改造,全力做好新生儿疾病筛查分中心建设及拓展业务范围和增加相应的服务项目,提升我市在新生儿疾病诊断、治疗方面的服务水平,以满足全市妇女儿童不断增长的公共卫生保健服务需求。同时,为进一步履行好职责,落实上级政策和工作部署,加强对全市托幼机构的管理、培训及开展入园体检等具体工作,进一步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五是加强卫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在做好人才引进和医疗卫生专业人才招聘的基础之上,根据医院实际情况,按照打紧安排原则,加速培养全市学科带头人、业务骨干,继续大力支持优秀专业人员和优秀职工到省内外参加短期业务培训、中长期进修。院内积极开展针对医院妇幼保健院业务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的业务培训学习,全院职工每月集中学习业务知识不少于1次,医生、护理人员、医技人员每月培训学习不少于2次。六是积极配合各部门、各单位,全力以赴,全力推进广安市妇女儿童医院建设项目,争取早日完工。七是加强医疗保险工作制度建设,明确具体工作人员工作职责,强化管理及服务意识,拓宽服务功能,规范医疗行为,严把“审核关”、“费用关”、“医疗关”等一系列措施,对医保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管理,坚决杜绝和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行为,达到参保人满意、医院满意、医保管理机构满意的三赢目的,促进医院建设发展。八是持续坚持主动做好信访维稳工作,注重源头防范,防止发生重大以上群体性事件和信访事件发生。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广安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是一个一级预算单位,是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广安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内设7个中层机构,即:办公室、保健科、健康教育科、信息科、医护部、设备总务科、计划生育综合服务科。
三、收支预算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广安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预算收入共计2183.6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3.5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01.53万元,事业收入1588.58万元。广安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0年收入总预算2183.69万元,较2019年收支总预算总数减少2263.4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收支总预算中有2018年结转结余款2678.84万元,而2020年收支总预算中2019年的结转结余款为301.53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广安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0年收入预算2183.6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01.53万元,占13.8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3.58万元,占13.44%;事业收入1588.58万元,占72.75%。
(二)支出预算情况
广安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0年支出预算2183.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75.19万元,占85.87%;项目支出308.50万元,占14.1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广安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95.11万元,较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2412.9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收支总预算中有2018年结转结余款2678.84万元,2020年收支总预算中只有2019年结转结余款301.53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包括:广安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595.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3.5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01.53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包括:广安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总预算为595.11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9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68.1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广安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93.58万元,较2019年预算数减少35.59万元,减少10.81%,主要是2020年比2019年减少3人,2019年末两人退休,1人离职,所以相应经费都减少了。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结构情况
广安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94万元,占4.53%;卫生健康支出568.17万元,占95.4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2020年预算数为579.07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36.3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2.71万元;
2.一般公共服务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2020年预算数为16万元,主要用于:资本性支出(一)16.00万元;
3.一般公共服务对事业单位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20年预算数为0.04万元,主要用于独生子女奖励0.04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安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70.5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8.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96.37万元、津贴补贴72.0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6.9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8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68万元;公用经费61.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46万元、印刷费0.58万元、水电费3.84万元、邮电费1.54万元、物业管理费0.96万元、差旅费18.43万元、维修(护)费0.86万元、会议费1.60万元、培训费2.02万元,公务接待费3.05万元、工会经费1.68万元、福利费13.5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奖励金0.04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广安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01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相比减少0.1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96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预算数减少0.19万元,减少5.86%,主要原因是:2020年要节约开支,压减一般性公务支出,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洽来访我院的兄弟单位及检查、抽查的上级单位公务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9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有编制的一辆一般性公务用车运行时间较长,长年维护维修,耗油量也越来越大,故本年未减少。
单位现有一般性公务用车一辆(有编制),两辆特种救护车(无编制)。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中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中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6万元,用于一辆一般性公务用车及两辆特种救护车公务用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一般性公务活动及病人紧急运送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安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0年广安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1.71万元,较2019年预算减少6.20万元,减少9.13%。主要原因是2020年比2019年减少了3人的经费支出,另一原因要节约开支,故了减少了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广安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93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10万元,专用设备367万元,药品、卫材采购553万元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广安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共有车辆3辆,1辆为一般性公务用车,2辆为特种救护车。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广安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93.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0.58万元,项目支出23.00万元。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70.5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8.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96.37万元、津贴补贴72.0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6.9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8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68万元;公用经费61.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46万元、印刷费0.58万元、水电费3.84万元、邮电费1.54万元、物业管理费0.96万元、差旅费18.43万元、维修(护)费0.86万元、会议费1.60万元、培训费2.02万元,公务接待费3.05万元、工会经费1.68万元、福利费13.5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奖励金0.04万元。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23.00万元,其中:
1.信息化建设,财政拨款1.00万元;
2.儿童保健中心及新生儿室装饰装修改造,财政拨款15.00万元;
3.托幼机构卫生健康工作经费,财政拨款3.00万元;
4.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经费,财政拨款3.00万元;
5.宫颈癌、乳腺癌检查项目经费,财政拨款1.00万元;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表
表6.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表7.2020年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广安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