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地方志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18-08-22 00:00 来源:广安市地方志办公室 访问量:
【字体: 打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广安市地方志办公室为市政府的直属事业单位,主管全市的地方志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执行有关地方志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2.拟定本行政区域内地方志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制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指导、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地方志书、史书、地方综合年鉴等编纂工作;

4.搜集、保存、研究地方志文献及其他资料,组织开展旧志整理工作;

5.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制定并实施地方志资源信息管理规范;

6.其他属于地方志工作机构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7.承担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7,在省地方志办的关心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办始终坚持依法修志工作体制和“一纳入,八到位”工作方针,围绕党政中心工作,认真做好各级各类志书、年鉴及其他地情文献编纂出版工作,不断强化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工作,服务地方经济社会文化全面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年鉴编纂出版规范有序。认真贯彻执行省地方志办制定的年鉴编写规范,指导各区市县志办和市级部门开展年鉴编纂及大事记编写,广安各级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工作更加规范有序。20172月,市政府办印发了《关于做好广安年鉴2017年卷编纂工作的通知》,对供稿质量、编纂进度和工作要求作了明确安排。同时,市志办召开《广安年鉴》2017年卷编纂工作会议,进一步安排部署全市2017年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工作。3月底,基本完成了《广安年鉴》2017年卷图文资料收集工作,形成文字供稿近200万字、前置图片200余张。5月底,完成了《广安年鉴》2017年卷总纂初稿。9月,《广安年鉴》2017年卷和各区市县年鉴相继完成了总纂送审稿。在做好年鉴编纂工作的同时,提早启动了《广安年鉴》2017年卷印刷出版的政府采购招标工作,于5月初完成采购招标工作。10月底前,各区市县地方综合年鉴均已完成了印刷采购招标工作,《广安年鉴》2017卷已完成出版社的“三审三校”工作,进入印刷阶段。12月,全面完成市县(区、市)两级年鉴公开出版发行任务。

二是地情文献成果业绩显著。进一步加强与市图书馆、文化馆、档案馆和文化、党史部门的联系交流,加大家谱、族谱、照片、录音、录像资料以及口述历史资料等地方文献的征集收集力度。积极开展特色志、部门(专业)志、企业志、乡镇志和图志、概览等地情文献编纂工作,作为广安历史文化的通俗读物和乡土教材。《广安州志》(雍正、乾隆)的点校与翻印出版工作已完成,嘉庆版《广安州志》校勘印刷已完成政府采购工作,已入厂付印。经市县(区、市)两级志办共同努力,《广安家风》总纂终审稿形成,进入采购付印阶段。约50万字的《广安市地方志工作文献汇编》已印刷出版,对加强全市地方志工作指导和规范有重要作用;同时,《广安乡镇简志》总纂初稿形成,计划2018年出版发行。广安区完成《广安市广安区概览》印刷出版,华蓥市《天池镇志》《金融志》已出版,《岳池史海轶趣》已形成总纂稿,《广安史话》、《广安古代廉吏》分获市第八次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与三等奖,《武胜县人大志》完成出版,《邻水县志(清·道光)》等旧志点校出版。

三是方志开发利用逐步深化。市志办将开发利用地方志书及地情文献作为地方志工作重要内容,积极开展了志书“进机关、进学(党)校、进企业、进社区”活动,先后向广安公安文化中心、大川铁路运输学校分送各类志书、地情文献书籍350余册,主动为各级党政决策和社会各界服务,为各级党政和部门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史料。2017年又编纂了《蜀警录》(文白对照本),已入厂付印,将为机关、企业、学校提供地方历史教材和爱国主义教育材料。购买地方志各类图书300余册(套),为广安方志馆馆藏建设奠定基础。市志办与省内市州志办(方志馆)交换志书、地情书籍共170余册。同时,市志办积极参与广安深圳产业园、广安规划馆布展建设、市民广场历史文化墙规划、华蓥山旅游区开发等项目论证工作,并提供翔实史料。广安区志办参与邓小平故里红色旅游发展开发工作;前锋区志办积极参与大良城旅游开发;华蓥市志办积极参与安丙公园规划设计、塑像、布展等工作,并提供大量图文资料;武胜县志办参与中国共产党武胜历史展览馆规划布展及5个村史馆建设并提供有价值史料;邻水县志办参与邻水博物馆规划布展工作。市县两级地方志工作机构深入开展地情研究,编写地情书籍,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信息咨询服务,为干部群众学习教育提供喜闻乐见的素材。

四是理论研讨和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市地志办注重地方志理论学术研究,以地方志学会为平台,多次召开小型地方志理论学术座谈会,积极参与省上组织的地方志理论学术研究。今年,全市向省地志办申报了8篇学术论文并已结题。参与省地志办安排的关于“一纳入、八到位”的课题调研,已经完成相关课题内容并将成果资料报送给牵头的雅安市地志办。1月,李有毅同志代表市地志办在海南省举办的“南海主权与地方志论坛”上作题为《广东水师提督李准捍卫南海诸岛主权的史料研究》的发言。9月,在岳池县召开了全市地方志理论研讨会,并将研讨论文汇编成《广安市地方志理论研讨会论文集》,分发各区市县地志办组织学习。市地志办多次组织人员到各区市县调研考察家族遗址遗迹,挖掘出一批有价值的广安优秀家风家训家规的第一手资料,形成了《广安家风》。年底,被省地志办表彰为2017年方志理论研究工作先进单位。市地志办积极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地方志工作应用信息技术的水平和能力,加大地方志机构“三网一库”建设,推进了地方志资料目录数据库、全文数据库、多媒体数据库建设。市志办针对政务网建设要求,对广安方志网进行进一步改版升级,强化了网络安全管理,完善了方志网栏目设置,建立了网络信息更新维护机制,加强了方志类网站间互联互通,实现了资源共享。

二、部门概况

广安市地方志办公室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隶属于广安市政府办公室的独立二级预算事业单位。市地志办编制人数5人,2017年末在职职工人数5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4人,高层次引进人才1人),退休职工1人,聘用年鉴编辑人员1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广安市地志办公室本年收入合计125.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5.03万元,占100%

2017年广安市地志办公室本年支出合计91.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07万元,占78.70%;项目支出19.50万元,占21.3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分别为125.03万元、91.57万元。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6.52万元、69.98万元,分别下降22.61%43.32%。因压缩地情文献编纂出版项目开支所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5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9.98万元,下降43.3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5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2.43万元,占9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8万元,占6.75%;医疗卫生支出2.96万元,占3.2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57.93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专项服务(项):支出决算为5.50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专项业务活动(项):支出决算为14.00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有结转和结余;人力资源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 支出决算为5.00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6.18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96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1.5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7.7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4.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79万元,完成预算19.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三公”经费方面的开支大幅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79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6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减少1.5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市地志办已参加2016年公车改革,2017年无保留公务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0.7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4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79万元,具体开支内容包括:主要用于省志编委、有关省内外市(州)以及市内县(市、区)方志办同行到我办联系业务工作的接待。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31万元,下降28.18%。主要原因是省志编委调研与省内外市(州)志办工作经验交流减少。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广安市地方志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37万元,比2016年增加3.92万元,增长19.17%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广安市地方志办公室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广安市地方志办公室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广安市地方志办公室未纳入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范围,故未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89分,存在的问题:一是预算编制的准确度不够,存在打捆使用现象;二是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结合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结合历年部门预算的执行情况,科学、合理的编制单位的部门预算,努力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度。二是充分利用资产信息系统,做好资产的汇总分析工作,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部门决策(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4

明确性(5分)

5

合理性(5分)

4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5

目标管理(5分)

5

综合管理(30分)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1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1

中期评估(2分)

执行中期评估(2分)

2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2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1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1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1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1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2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1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2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2

决算公开(2分)

2

绩效信息公开(2分)

1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1

评价结果应用(3分)

2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履职成效(20分)

部门特性指标

 

《广安年鉴(2017)》和地情文献资料编纂出版进度(10分)

10

年鉴和地情文献编纂出版质量差错率不大于0.01%10分)

10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5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5

人才培养(5分)

5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3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3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4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经费。

1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广安市地方志办公室决算公开表

2017年度广安市地方志办公室部门决算公开表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添加收藏 我要纠错 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