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侨联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21-02-24 09:19 来源:中共广安市委统战部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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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广安市归国华侨联合会职能简介

广安市归国华侨联合会(简称市侨联)的主要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上级侨联精神。加强对归侨、侨眷的法制宣传教育,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的实施,依法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指导县(市、区)侨联依法开展活动;为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提供政策咨询和法律服务。根据《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章程》,提出工作方针、计划和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我市侨代会、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并指导、检查、督促县(市、区)侨联的贯彻执行情况。积极为引进海外人才、资金和智力服务,促进海外侨胞在市内投资,兴办企业,加强海内外经贸合作和科技交流;开展与海外华侨、华人在经济、文化、教育、科技、卫生、旅游、贸易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引导和鼓励归侨、侨眷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进海外华文教育,开展海内外文化、学术交流,协助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在国内兴办科教文卫体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努力为归侨、侨眷兴办社会公益事业和企业及海外侨胞来广安工作服务。配合有关部门推荐人民代表大会归侨、侨眷代表人选,提名政治协商会议的归侨、侨眷委员人选,鼓励他们积极参加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事务活动。密切与海外侨胞及其社团的联系,开展各种联谊活动,对市内外侨情进行调查研究,了解反映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意见和要求,积极研究新形势下侨务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掌握新情况、新动向,为上级和有关部门制定侨务工作方针政策提供建议和意见;加强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归侨、侨眷及其社团的联系,支持他们为香港、澳门的长期繁荣稳定发挥积极作用。发挥侨联优势,积极宣传贯彻“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密切与台湾地区归侨、侨眷及其社团的联系,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为实现祖国完全统一贡献力量。负责海外华侨、华人回乡探亲访友、观光旅游、经商投资和进行各种交流活动的接待、服务工作。做好归侨侨眷扶贫解困及子女入学、就业的服务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侨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广安市台湾同胞联谊会职能简介

广安市台湾同胞联谊会(简称市台联)的主要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对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上级台联规定、要求。发挥联优势,积极宣传贯彻“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基本方针,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为实现祖国完全统一和台湾人民谋福祉贡献力量,加强对台湾同胞的法制宣传教育,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协助台湾同胞了解政府的方针政策和台湾局势;依法维护台湾同胞的合法权益;指导县(市、区)台联依法开展活动;为台湾同胞提供政策咨询和法律服务。根据《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章程》,提出工作方针、计划和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我市台代会、理事会的决议、决定,并指导、检查、督促县(市、区)台联的贯彻执行情况。密切联系在广安投资设厂、贸易经商、兴办公益事业和进修学习等方面的台湾同胞,宣传政府的方针政策,介绍市情,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配合有关部门协调解决他们生活、工作、学习中的困难。配合有关部门推荐人民代表大会台湾同胞代表人选,提名政治协商会议的台湾同胞委员人选,鼓励他们积极参加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事务活动。密切与台湾岛内、港澳及海外台湾同胞及其民众团体的联系,积极促进其同祖国大陆同胞开展各种交流活动,增强台湾各族同胞同祖国大陆各族同胞的爱国大团结;对市内外台情进行调查研究,了解反映台湾同胞的意见和要求,积极研究新形势下对台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掌握新情况、新动向,为上级和有关部门制定对台工作方针政策提供建议和意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负责做好来祖国大陆探亲访友、观光旅游、经商投资和进行各种交流活动的台湾同胞的接待、服务工作。做好台湾同胞扶贫解困及子女入学、就业的服务工作,积极协助居住在广安的台湾同胞返乡探亲、扫墓、访友、旅游、定居和进行经济、学术、文化、体育交流;帮助尚未与台湾亲友取得联系的台胞寻求沟通渠道,寻找亲人。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台联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广安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职能简介

广安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简称市友协)的主要职责:以“发展中国人民同世界各国人民之间的了解和友谊,促进相互间经济、社会、文化、科技、教育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维护世界和平”为宗旨。接待来自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友好人士、友好访问团组及专业访问团组;应邀派出各类友好团组或专业访问团组;开展民间文化交流,派出和接待各类文艺团体,举办各类展览;配合全国对外友协、省友协举办纪念世界名人、声援各国人民正义斗争、维护世界和平的活动;致力于促进广安市同世界各国的经济交流活动;为广安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同外国建立友好合作及友好城市关系牵线搭桥;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友协交办的其他事务。

(四)市侨联、市台联、市友协2021年重点工作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侨联工作实际,补短板、找弱项,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在学深悟透上狠下功夫,召开主席办公会、全委会等多种形式在广大侨界掀起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的高潮。二是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严防死守,持续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等防疫工作。三是构筑平台,围绕我市电子信息医药、火锅产业、农业重点产业发展项目,依托“海科会”“一带一路华商峰会”等涉侨经贸平台,精准对接,推动我市企业“走出去”,引导高层次侨界专家来广安指导服务企业发展。四是打造涉台教育示范基地,在广安友谊加德学校创建广安市涉台教育示范基地,扎实开展“六个一”活动,抓细抓实涉台教育工作,创树全市对台工作示范典型。五是深化与重庆市渝北区、长寿区、铜梁区、忠县等地的交流合作,共享侨台界优势资源,开展务实交流合作,共同打造一批在川渝侨界有影响力的品牌活动项目,凝聚侨心侨力,为广安争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示范市贡献力量。六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发挥侨联组织优势,成立广安市侨商会、广安留学生家长联谊会。七是做好侨情摸排,涵养侨务资源,抓好重点侨界代表人士联络联谊工作,持续完善侨台胞属、侨资企业、海外侨情、华人华侨捐赠4个动态信息库,持续开展“服务侨商大走访”品牌活动。八是举办“追梦中华”海外华文媒体四川行等文化交流活动,借助海外华文媒体,加大对广安“城市提质、乡村振兴”建设成就的报道,提高广安“四张名片”国际知名度,扩大广安海外“朋友圈”。九是规范“侨胞之家”运行,推动县(市、区)“侨胞之家”全覆盖,开通“广安侨联”微信公众号,广泛宣传涉侨法规政策,加大维护侨益工作力度,提高为侨服务能力。十是加强基层侨联建设和专(兼)侨联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在广安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侨联,联合市侨办举办广安市第一期基层侨联(侨务)干部培训班,提升干部整体能力素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广安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广安市台湾同胞联谊会、广安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三个群团组织合署办公,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广安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广安市台湾同胞联谊会、广安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内设机构2个即综合科、联络科。

三、收支预算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广安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广安市台湾同胞联谊会、广安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9.39万元。广安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广安市台湾同胞联谊会、广安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2021年收支总预算89.39万元,较2020年收支总预算总数减少1.36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业务费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广安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广安市台湾同胞联谊会、广安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2021年收入预算89.3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9.39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广安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广安市台湾同胞联谊会、广安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2021年支出预算89.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39万元,占94.41%;项目支出5万元,占5.5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广安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广安市台湾同胞联谊会、广安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9.39万元,较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36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业务费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9.3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8.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7万元,医疗卫生支出3.2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广安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广安市台湾同胞联谊会、广安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89.39万元,较2020年预算数减少1.36万元,减少1.5%。主要是专项业务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8.04万元,占87.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7万元,占9.03%;医疗卫生支出3.28万元,占3.6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73.0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侨联、台联、友协履行群众团体职能所需的人员工资等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侨联、台联、友协开展联络联谊和对外交流合作等事务开支。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21年预算数为8.0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3.2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安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广安市台湾同胞联谊会、广安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4.3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1.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绩效工资等。

公用经费22.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个人和家庭补助0.01万元,主要包括:奖励金。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广安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广安市台湾同胞联谊会、广安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2021没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无公务接待费用预算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1.4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1.45万元减少原因是厉行节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安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广安市台湾同胞联谊会、广安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1年,广安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广安市台湾同胞联谊会、广安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2.51万元,较2020年预算增加3.22万元,增长16.69%。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广安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广安市台湾同胞联谊会、广安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广安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广安市台湾同胞联谊会、广安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整体支出共89.39万元纳入绩效目标管理;侨联专项业务费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万元。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侨联、台联、友协群众团体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按照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6.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指侨联、台联、友协群众团体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 部门收支总表

1-1 部门收入总表

1-2 部门支出总表

2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 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2021年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广安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2021224

2021年广安市侨联预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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