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职能简介
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广安市最高审判机关,指导和监督全市法院的审判工作,对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第二审案件;依法审理省高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依法审理本院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提起再审的案件;依法受理不服下级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对其中确有错误的,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依法审判由广安市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依法对全市各级人民法院管辖不明的案件指定管辖权;监督全市各级人民法院审判工作;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依法决定国家赔偿;对法律、法规、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组织、指导全市人民法院办理司法协助事项;对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政治思想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指导下级人民法院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助市委主管部门管理地方人民法院的机构设置、编制工作;领导全市人民法院监察工作;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地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承办其他应由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重点工作
2021年,全市法院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严格按照“十三五”规划和省委、市委及上级法院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深化司法改革,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推动实现争创“两个一流”工作新的突破,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广安实践和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经济强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属行政机关无二级预算单位,下设17个部门,包括刑庭、行政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审监庭、执行局、立案庭、法警支队、研究室、审管办、政治部、纪检组、监察室、机关党委、办公室、行装处。
三、收支预算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所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55.61万元,上年结转717.8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139.1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6.4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2.82万元。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收支总预算2373.42万元,较2020年收支总预算总数减少1414.09万元,降低37.33%,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较去年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收入预算总额为2373.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55.61万元,占69.76%;上年结转收入717.81万元,占30.24%。
(二)支出预算情况
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支出预算2373.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3.61万元,占57.45%;项目支出1009.81万元,占42.5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373.42万元,较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414.09万元,降低37.33%,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较去年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55.61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17.8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139.1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6.4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2.8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373.42万元,较2020年预算数减少1414.09万元,降低37.33%。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较去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万元,占0.21%;公共安全支出2139.16万元,占90.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6.44万元,占6.59%;卫生健康支出72.82万元,占3.0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预算5万元。用于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预算1468.3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预算30万元。用于扫黑除恶工作相关办公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预算200.81万元。主要用于法院办案业务相关专项支出及法官绩效考核奖金。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预算440万元,主要用于办案业务及装备相关专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运行(项)预算12.34万元,用于我院离退休人员公用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144.10万元。主要用于:我院养老保险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预算72.82万元。主要用于:我院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基本支出预算1363.6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17.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45.7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1.24万元,较2020年预算数减少29.5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无,公务接待费6.8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4.39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与2020年预算均无。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0年预算数持平,原因是严格执行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0年预算减少29.56万元,下降54.79%。主要原因是规范公务用车的使用。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6辆,均为执法执勤车辆。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39万元,用于16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法院办案办公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1年,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373.42万元,较2020年预算减少1414.09万元,降低37.33%。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派驻派出机构反映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行政运行反映法院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案件审判反映人民法院对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审判活动的支出;案件执行反映人民法院对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执行活动和对各种非诉执行活动的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指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退休人员补助;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表6.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表7.2021年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