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广安市委编办职能简介
1.研究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人民法院、检察院机关及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机构编制的统一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
2.研究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和区市县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县(市、区)、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3.负责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调整;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区市县之间的职责分工;加强市政府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调整工作。
4.负责审核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市人大机关、市政协机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驻外办事机构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区市县党委、政府副科级及以上工作部门的设置;审核区市县主要负责人按八级职员及以上配备的事业单位的设立;负责全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乡(镇)事业编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编制的总量管理;参与行政区划调整工作。
5.研究拟订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以及配套政策;审核市级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方案;负责市本级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综合管理和协调工作;指导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6.负责监督检查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报告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并报告市委、市政府。
7.监督检查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的执行情况,行政管理体制的运行情况,机构改革落实情况,机构编制的管理情况。
8.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市委编办2020年重点工作
1.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待《四川省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印发后,立即加强对《条例》和《实施办法》的学习、宣传、培训、执行,推动将《条例》和《实施办法》纳入市县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校(行政学院)培训课程。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对《条例》《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围绕“三定”规定制定和修改、编制统筹调配和动态调整、机构编制重大事项报告等工作,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
2.全力保障市委重大工作部署。根据市委2020年工作要点11项重点工作,及时跟进机构编制事项。为做好基层治理、重大疫情防控、应急救援等提供体制和机构编制保障。持续深化经济发达镇体制机制改革,加强中心镇建设,申报符合条件的乡镇纳入省级经济发达镇试点范围。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提升街道治理能力和水平。完善园区体制机制,完善工作机构和职责。做好省级园区机构升格的基础工作。
3.巩固深化机构改革成果。坚持以理顺完善职能职责为引领,动态开展调研评估,推动部门正确履行“三定”规定。加强对机构改革涉及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和改革后部门履职情况的跟踪,研究解决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对运行一段时间后确需完善的机构编制事项,及时予以调整优化。进一步理顺市和市辖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管理体制。
4.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全面完成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任务。按时保质完成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加大“小散弱”事业单位撤并力度,探索推进职能相近事业单位机构整合,区分情况实施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强化公益属性,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统筹做好机关、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颁(换)证,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和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持续优化日常登记管理服务。适时开展事业单位登记档案电子化试点。
5.协同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成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5个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工作。跟踪市级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处理。指导区市县同步做好综合执法改革工作。推进行业公安机关管理体制调整,做好森林公安移交的相关工作。推进基层审批服务执法改革,强化乡镇(街道)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动态调整完善市级部门权责清单,并适时向社会公布,指导区市县、园区开展清单清理公布工作。
6.持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研究解决“混岗混编”“人才断层”问题的思路和办法,严格控制超编进人,确保不得突破核定的各类编制总额。按照省里部署,动态调整全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深化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深入推进“岗编适度分离”,加大医疗卫生领域试点力度。聚焦各地各部门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事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的体制机制研究。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信息化建设和统计工作,深化网上名称规范管理工作。抓好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完善及应用,进一步拓宽机构编制数据运用范围,增强数据运用实效。
7.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贯彻执行修订后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规定》,加强对机构改革后各地机构设置、职数核定、编制管理的监督检查。落实领导职数管理台账制度,将市本级副县级及以上、区市县副科级及以上的机关事业单位领导职数纳入台账管理,实行季报制度。巩固机构编制问题专项整改工作,健全机构编制问题台账制度,实行年报制度。严格执行《广安市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办法》和《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编外人员管理的通知》。严格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备案审核把关。坚决整治“条条干预”行为,坚决查处各类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行为。
8.统筹推进其他重点工作。聚焦基层治理、产业园区发展、综合行政执法、经济发达镇建设、创新编制管理等课题和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为市委、市委编委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加强信息宣传工作,积极向中央编办、省委编办报送高质量信息和调研文章,充分展示广安机构编制工作成效。加强机关干部保密教育,完善保密工作举措。为驻村干部创造条件,帮助联系帮扶村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积极推动精神文明创建、依法治市、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扎实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产管理、档案管理等相关工作,不断提高机关运转的效率和水平。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内设科室5个,下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广安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三、收支预算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委编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7.32万元。市委编办2020年收支总预算247.32万元,较2020年收支总预算总数增加4.1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晋升和人数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委编办2020年收入预算247.3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7.32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委编办2020年支出预算247.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7.32万元,占75.9%;项目支出60万元,占24.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市委编办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47.32万元,较2019年收支总预算总数增加4.1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晋升和人数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7.3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5.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35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6.2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委编办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47.32万元,较2019年收支总预算总数增加4.1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晋升和人数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5.73万元,占比91.4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35万元,占比6.22%;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6.24万元,占比2.5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225.7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包括机构编制议题调研、机关事业单位台账更新、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机关事业单位政务公益中文域名注册等方面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15.3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
3.行政单位医疗:2020年预算数为6.2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委编办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7.3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4.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
公用经费62.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7万元,主要包括:奖励金。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委编办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27万元,较2019年预算数8.56万元,减少0.2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5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7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预算数减少0.29万元,减少3.39%,主要原因是我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公务接待事项,2020年将继续保持这种公务接待费开支的良好作风。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上级执行公务督查、机构改革情况调研、巡视检查以及省内外来人考察调研、执行公务、学习交流、请示汇报等公务活动的交通费、餐费等公务活动开支。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9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办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
2020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单位重要调研、抢险救灾、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委编办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0年,市委编办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87.32万元,较2018年预算减少10.33万元,减5.23少%,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市委编办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中共广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