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21-02-18 09:30 来源:广安市民政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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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广安市民政局职能简介

广安市民政局是市政府管理有关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专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社会救助与福利等方面的工作。民政工作事关民生、民权、民利,与人民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

主要职能: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地方性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规范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牵头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地方性标准,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拟订全市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市乡镇以上行政区划的设立、命名、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并指导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调查处理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地名管理工作。拟订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地方性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地方性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承担城乡老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地方性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负责全市涉港澳台居民和华侨收养登记工作。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配合做好福利彩票管理工作。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地方性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依法依规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和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殡葬服务、救助管理机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二)广安市民政局2021年重点工作

一是兜底保障脱贫攻坚实有力。牵头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社会救助兜底脱贫问题清零等专项行动,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任务。市民政局被四川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表彰为2019年四川省脱贫攻坚奖先进集体,是全省民政系统和广安市唯一的获奖单位。二是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全面保障。将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至590元/人•月、390元/人•月,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统一调整为810元/人•月、620元/人•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提高至100元/人•月。累计为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困难残疾人、孤儿等发放各类基本生活保障或补贴9.3亿元,约41.8万特殊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三是养老服务发展取得实质进展。推动市政府出台《关于办区域性最好的养老推进广安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广安市以机构养老理念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积极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与重庆市渝北区等地建立养老服务战略合作关系,逐步实现开放共享发展。四是“三抓”工作成效明显。利用厅市合作共建革命老区城乡民政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验区战略平台,争取中省政策2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2个。争取到位民政资金8.39亿元,同比增加6700万元,资金总量持续保持在全省民政系统第5位。六是着力提高理财规范科学化。紧紧围绕全市民政发展建设大局,坚持集体理财、民主决策。突出重点环节,全过程、全方位的对经费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对重大开支项目,坚持严格程序、考评问责。强化队伍建设,抓好财务监查和审计监督,确保财政资金、民政项目和干部队伍安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民政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主要包括:市民政局机关;未独立核算的市慈善事业促进中心、市凤凰山公墓管理所、市老年大学。内设科室6个:办公室、规划财务科、救助科、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科、社会事务科、社会福利科。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广安市民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其他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其他支出为上年财政拨款结转)。

2021年广安市民政局部门收支预算总额为1039.87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2537.01万元减少1497.1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市养老服务中心项目财政返还额度2160万元被财政统筹管理,与此同时,2020年底下达养老服务综合体项目资金600万元,两者增减品迭后预算收支总数同比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广安市民政局2021年收入预算1039.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4.13万元,占42.0%。上年结转605.74万元,占58.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广安市民政局2021年支出预算1039.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4.13万元,占40.0%。项目支出625.74万元,占60.0%。


(图1:支出预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39.87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2537.01万元减少1497.1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市养老服务中心项目财政返还额度2160万元被市财政统筹管理,与此同时,2020年底下达养老服务综合体项目资金600万元,两者增减品迭后预算收支总数同比减少。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4.13万元,上年结转605.74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2.7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38.5万元,其他支出5.7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广安市民政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34.13万元,比2020年预算377.01万元增加57.1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1.23万元,占97.0%。卫生健康支出12.9万元,占3.0%。


(图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20802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362.6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20802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预算数为3.02万元,主要用于:新增未独立核算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预算数为3.83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等

4.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31.7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等。

5.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9.5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机关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等。

6.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3.4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机关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等。

7.20802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民政区划地名、救助救济等工作经费。


(图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结构图)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安市民政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14.1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5.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68.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图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结构图)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广安市民政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0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07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0年保持一致(无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3万元比2020年预算6.85万元下降56.0%。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另有省厅赠送的应急指挥车辆1辆(越野车)。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7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应急、通信、临时重大接待等。


(图5:“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结构图)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安市民政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安市民政局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广安市民政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0.29万元,比2020年预算143.23万元减少2.94万元,下降2.0%。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广安市民政局无安排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广安市民政局共有车辆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广安市民政局有上年结转财政返还额度605.74万元(含市养老服务综合体项目资金600万元),以及纳入年初预算安排的民政区划地名、救助救济等工作经费20万元。按照市财政统一要求,设置了市民政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随2021年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同步上报。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优抚安置、救灾防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含参公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广安市民政局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公开表

表7.2021年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公开表

广安市民政局

2021年2月18日

广安市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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