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7〕101号)的规定,经考评,邻水县椿木鞭炮厂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3年,现予公告。
在有效期内,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评审弄虚作假、企业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等情况,可来信或电话反映,一经查实将撤销其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称号。
联系电话:0826—2399535
联系地址:广安市应急管理局(广安市朝阳大道二段166号)
邮政编码:638000
附件:广安市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名单
广安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5月22日
附件
广安市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名单
序号 |
单 位 名 称 |
类 别 |
证书编号 |
标准化等级 |
达标日期 |
有效期至 |
1 |
邻水县椿木鞭炮厂 |
烟花爆竹 |
ABQIIIYH(川16)202400002 |
三级 |
2024.5.17 |
2027.5.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