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有效防范化解非法集资风险,现将广安市涉嫌非法集资线索举报方式公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未经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二、举报方式
(一)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二)市公安局:110。
(三)市市场监管局:0826—12315。
(四)市财政局:0826—2399868。
同时,广大市民可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向属地或被举报对象的行业主(监)管部门、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派出机构进行举报。涉嫌犯罪的,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
三、举报要求
线索举报应当坚持实事求是,举报时请提供被举报对象基本信息和相关证据材料。我们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恶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广安市财政局
2024年9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