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灵活就业人员:
根据《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广安府办发〔2021〕32号)精神,现将2025年度广安市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参保缴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参保对象
全市灵活就业人员(含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人员;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无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
二、集中参保缴费时间
2024年10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三、缴费基数
2025年度广安市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月缴费基数为7518元。
四、职工基本医保缴费金额
缴纳金额为7217.28元/人•年(即7518×8%×12个月)。
五、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缴费金额
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缴费金额为360.84元/人•年。
六、参保缴费流程
2024年已参加我市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的人员,可直接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进行缴费。
新参保的或无登记信息的灵活就业人员,需先完成参保登记,再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进行缴费。
缴费途径如下:(一)“非接触式”渠道缴费。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四川省电子税务局Web端”、“四川税务”手机APP、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等相关应用功能办理缴费。(二)银行代收。灵活就业人员可至当地税务部门委托的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网点柜面、网上银行、手机银行APP、移动终端、自助终端等办理缴费。(三)办税服务厅(含政务服务大厅税务征收窗口)。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办税服务厅窗口使用 POS 机刷卡、缴纳现金或使用自助办税终端办理缴费。
七、咨询电话(区号0826)
(一)医保部门
广安市市本级:2345150
广安区:2235291,2249566
前锋区:2889289
华蓥市:4853323
岳池县:5666411
武胜县:6251907
邻水县:3212881,3357071, 3253051
广安经开区:2629560
(二)税务部门:2612366
广安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安市税务局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