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按病组(DRG)和病种分值(DIP)付费2.0版分组方案并深入推进相关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24〕9号)要求,深化我市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提升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在支付方式改革工作中的参与度,市医保局决定常态化征集关于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全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一线医务人员。
二、征集内容
征集的意见建议主要围绕按疾病诊断分组(DRG)付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DRG分组标准的适用性、付费标准的合理性、信息系统建设的完善性、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改进建议等。
三、征集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四、相关要求
意见和建议应具体、明确,具有可操作性,便于后续的实施与改进。意见建议收集邮箱:guangandrg@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DRG意见建议”。
市医保局安排专人对提出的意见建议定期收集汇总、整理分类,并采用适当方式进行反馈。对涉及省级或国家医保局职责范围的意见建议,我局按程序向上报送;对属于我局职责范围的意见建议,经核实研究后,为规范管理、完善分组提供支持。
附件:支付方式意见收集表
广安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