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会商研判,预计1月25日起气象条件将进一步改善,根据《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广安府办发〔2024〕23号)规定,决定于1月25日12时,解除全市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应急响应。
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月25日
经会商研判,预计1月25日起气象条件将进一步改善,根据《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广安府办发〔2024〕23号)规定,决定于1月25日12时,解除全市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应急响应。
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