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月14日8时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2-15 08:32 来源:广安日报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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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会商研判,预计2月14日起气象条件将逐步改善,根据《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广安府办发〔2024〕23号)规定,决定于2月14日8时,解除全市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应急响应。

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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