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六十九项任务已完成整改,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省林草局作为验收销号单位,分别对7条整改措施进行了核查验收,原则同意通过验收。验收意见已报经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按照程序进行公示。公示期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6月20日。公示期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地址:成都市武侯区科园南路88号—A2 生态环境厅督察办收)。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六十九项任务已完成整改,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省林草局作为验收销号单位,分别对7条整改措施进行了核查验收,原则同意通过验收。验收意见已报经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按照程序进行公示。公示期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6月20日。公示期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地址:成都市武侯区科园南路88号—A2 生态环境厅督察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