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安市2025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发布日期:2025-09-12 08:47 来源:广安日报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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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1日广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广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邓建军受市政府委托作的《关于广安市2025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审查了市政府提出的2025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会议同意市政府关于广安市2025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及广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预算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本次市级预算调整方案。

关于广安市2025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审查结果的报告

——2025年9月11日在广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广安市人大预算委员会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四川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8月15日,市人大预算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对市财政局提交的《关于广安市2025年市级预算调整初步方案的报告》进行了初步审查,并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市财政局根据初步审查意见,修改形成了《关于广安市2025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期间,市人大预算委员会结合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再次对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预算委员会认为,市政府提出的《关于广安市2025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符合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四川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同意市政府提出的《关于广安市2025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批准本次市级预算调整方案。

调整后,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年初的73.99亿元变动为126.16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由年初的23.13亿元变动为48.41亿元,其余无变化。

为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强化预算刚性,防范财政风险,预算委员会建议:

一要强化预算管理,严格预算刚性约束。市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应当严格执行经人大批准的年度预算,以及经法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防止擅自变更预算科目、调整资金用途、突破预算额度的行为。无预算不支出,对未纳入年度预算或未按法定程序完成调整的支出项目,不得通过挪用其他项目资金、违规举债、拖欠款项等方式变相支出,切实维护预算的法定权威性。

二要做优债券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能。优化债券资金“借、用、管、还”全生命周期管理,将绩效管理深度嵌入各环节,实现资金投放精准、落地高效、使用精细。构建常态化监管体系,定期开展专项债券资金项目核查,依据项目进展情况,保障资金及时拨付到位,避免闲置浪费。

三要强化风险管控,守住财政安全底线。强化风险管控意识,压实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的主体责任,规范融资行为,提升债务偿还能力,确保政府债务有序化解。预算安排要足额保障偿债资金,确保“真金白银”化解债务,避免化债不实。坚决防范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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