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3日11时39分许,四川净林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在华蓥市星星国际社区小区化粪池进行清理作业时发生一起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309.7万元。事故发生后,广安市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了“7·3”较大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发生经过、原因开展了事故调查,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防范和整改措施。2024年9月30日,事故调查报告经广安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并依法向社会进行了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切实汲取事故教训,督促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四不放过”要求的工作措施〉的通知》和《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广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成立了广安华蓥净林市政工程公司“7·3”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组,依法对事故责任追究、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专项评估。
2024年8月21日至9月5日,评估工作组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各类档案和文件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对事故责任单位及人员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提出存在问题和措施建议。经评估,评估工作组认为,对事故责任单位及人员责任均追究到位,对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整改措施已基本落实到位。事故责任单位、有关地区和部门均能认真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和落实事故隐患防范措施,起到了应有的警示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