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关于评选表彰四川省退役军人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及模范退役军人的通知》要求,接省评选标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在前期初审推荐对象差额名单中,拟推荐四川省退役军人工作先进个人1名。现予以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7日至10月23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对拟推荐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或邮件等方式向广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纪委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和具体线索,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地址:广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纪委(河堰路188号)电话:0826-8987151邮箱:243202611@qq.com
广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