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工作,确保验收结果客观、公正、科学,经各县(市、区)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推荐,由市农业农村局审核,初步确定广安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专家库拟入库名单共44人,现予以公示。
一、专家库组建依据
根据《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建发〔2025〕5号)和《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四款有关规定“省级、市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建立补充耕地质量鉴定专家库”。
二、专家库构成
本次公示的专家库拟入库名单共44人,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21人,中级技术职称23人。专家专业涵盖农业技术推广、土壤肥料、耕地质量检测、土地资源管理、农田水利、国土调查等领域,具备补充耕地质量鉴定所需的专业能力和实践经验。
三、专家库名单(详见附件)
四、公示期限
2026年2月4日至2026年2月10日(5个工作日)。
五、反映方式
公示期间,如对专家库人选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向广安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具体依据或线索。
联系电话:0826-2250282
电子邮箱:scganjk@163.com
联系地址:广安市广安区兴安中街324号五楼503办公室
附件:广安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专家库拟入库名单
广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