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关于2025年第九批次拟符合丧失劳动能力条件人员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2-04 16:30 来源: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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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符合丧失劳动能力条件人员公示如下,公示期为7天(2026年2月4日至2月10日)。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反映。

联系电话:08262398922

联系地址:广安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广安市紫金街209号)



                      广安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624


2025年第九批次因病(非因工)鉴定拟符合丧失劳动能力条件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鉴定类别

鉴定病情

鉴定结论

(拟符合)

1

杨彦林

5129251975****0018

领取病残津贴

结肠癌肝转移靶向治疗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4.1.10

2

胡成

5130311973****3576

领取病残津贴

蛛网膜下腔出血,右侧肢体肌力Ⅲ级。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4.1.1(2)

3

刘召兵

5129231973****765X

领取病残津贴

右眼视力:数指/30cm,左眼视力:数指/眼前  双眼黄斑变性。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4.1.12

4

王国安

5129251970****6695

领取病残津贴

冠状动脉心肌桥(前降支),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后,心功能Ⅲ级。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4.1.3

5

文秀珍

5136221981****6507

领取病残津贴

右眼视力:手动;左眼视力:数指/20cm,;双眼人工晶体植入术后,双眼高度近视。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4.1.12

6

姜小刚

5129251974****3076

领取病残津贴

鼻咽癌化疗后复发维持化疗中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4.1.10

7

陈福

5129251962****2798

委托鉴定

左上肢肩肘关节僵直于非功能位,腕关节及手功能完全丧失,左下肢肌肉中度萎缩,肌力Ⅲ级。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4.1.17

8

杨代桥

5129251968****001X

领取病残津贴

脑出血后遗症,右侧肢体肌力0级,四肢瘫痪。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4.1.1(2)

9

刘玉龙

5130311971****6095

领取病残津贴

主动脉夹层术后,高血压性心脏病,心功能Ⅱ级。

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4.2.3

10

罗立成

5129251968****7392

领取病残津贴

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维持血液透析。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4.1.8

11

陈泽明

5129251970****4792

领取病残津贴

左肺恶性肿瘤,肋骨继发恶性肿瘤。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4.1.10

12

李春兰

5136011983****0028

领取病残津贴

精神分裂症,病程25年。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4.1.14

13

周代林

5129251978****2310

领取病残津贴

脑胶质瘤行开颅肿瘤切除术后,后遗四肢瘫,右侧肢体肌力Ⅲ级,左侧肢体肌力Ⅳ级及重度认知障碍,脑梗死,继发性癫痫。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4.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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