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专班关于推动构建全省电动自行车废锂离子蓄电池回收服务主体的通知》(川整治专〔2024〕11号)要求,广安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专班组织市经济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和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开展了电动自行车废锂离子蓄电池回收服务主体推荐申报工作。经县(市、区)、园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专班推荐,市级相关部门现场复核,2024年11月14日,广安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专班印发《关于报送电动自行车废锂离子蓄电池回收服务主体的报告》,向经济和信息化厅推荐广安市锦隆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四川省岳池汽车弹簧有限责任公司为电动自行车废锂离子蓄电池回收服务主体。
现将广安市锦隆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四川省岳池汽车弹簧有限责任公司2家电动自行车废锂离子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1日-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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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