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市场+保障”住房供应体系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促进广安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按照市场化、法制化和自愿参与原则,在广安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征集已建成存量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房源,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广安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已建成的存量商品住房项目。
二、征集时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6日。
三、征集要求
(一)房源性质为住宅,单套户型面积标准以70平方米以下为主,最多不超过120平方米(实际收购中可结合房源情况,适当放宽面积限制,但收购房源面积上浮比例不得超过10%);
(二)房源已取得竣工备案手续;
(三)房源权属清晰,可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四)房源企业资产负债和法律关系清晰;
(五)房源所属项目周边交通便利、配套设施完善,满足一定车位配比;
(六)优先选取整栋或整单元未售的楼栋项目。
四、收购价格
收购价格以同地段保障性住房重置价格为参考上限,即划拨土地成本和建安成本、加不超过5%的利润。
五、报名方式
有意愿参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通过电子邮件或现场送达资料的方式报名,未尽事宜可现场或电话咨询。
报名地址1:广安市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蒋腾
联系电话:0826-2220229
联系邮箱:980653862@qq.com
报名地址2:广安市前锋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唐奥
联系电话:0826-6970060
联系邮箱:406977162@qq.com
报名地址3:广安经开区住建交通局
联系人:刘港
联系电话:0826-2611008
联系邮箱:471648555@qq.com
六、所需资料
(一)企业相关资料。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工商营业执照、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证明等。
(二)项目手续材料。包括:用地、规划、建设等项目前期资料和预(销)售许可证明。
(三)房源相关资料。包括:房源楼盘表、商品房价格申报备案表、户型图和实景照片。
(四)其他申请资料。包括:列入备选房源的申请,项目基本情况、房源室内装修情况、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房源有无抵押查封等相关情况。
七、监督电话
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826—2360699
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