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工作的通知

  • 2024-12-26 15:16
  • 来源: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广安经开区社会事务局、各市直属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在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医学工程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18号)、《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中实行卫生管理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卫发〔20178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25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2486号)和《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工作的通知》(川卫办人事便函〔202427号)要求,为确保我市2025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专业、科目及时间安排

    (一)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

    考试专业

    131

    临床医学工程技术(初级士)

    151

    临床医学工程技术(初级师)

    152

    卫生管理(初级师)

    171

    临床医学工程技术(中级)

    172

    公共卫生管理(中级)

    173

    医院管理(中级)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

    4月19日

    8:30-10:00

    相关专业知识

    10:45-12:15

    专业知识

    14:00-15:30

    专业实践能力

    16:15-17:45

    公共卫生管理中级和医院管理中级专业共用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和专业知识科目试卷。

    二、报考条件

    初级士: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大专学历,可参加初级士资格考试。

    初级师:具备相应专业硕士学位;或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或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或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取得初级士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可参加初级师资格考试。

    中级:具备相应专业博士学位;或具备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取得初级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或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初级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或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取得初级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6年;或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取得初级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7年。

    报名参加2025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2412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202513日—19日,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报名。

    (二)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

    1.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后,须根据报名要求携带《2025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报名申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根据所属机构到指定报名点进行考试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特别提示:上年度历史报考同专业同级别考生须进行现场确认,不实行自动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具体确认时间和地点见2025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广安考点现场确认安排表》(附件)。

    各县(市、区)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所辖医疗卫生机构考生的现场确认工作(经开区考生现场确认工作由前锋区负责);广安市人民医院负责本院考生的现场确认工作;市卫生健康委负责除广安市人民医院以外的其余市级医疗卫生单位考生的现场确认工作。

    2.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提交下列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①单位审查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2025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报名申报表》(网上填报后下载打印)。考生如在打印申报表后对个人报考信息进行了修改,须重新打印并盖章。

    ②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工作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③人事(劳动)关系证明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例:个人社保参保证明、单位工资流水等)。

    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中专学历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或用人单位审核后加盖公章的学籍档案(成绩单、毕业生登记表册)复印件1份。

    以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之前毕业的可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民营医疗机构的须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3.考生网上报名所填报考信息的准确性由本人负责,报考者提供涉及报考资格的申报材料虚假或不实的,由报考者本人承担违纪责任。考生应仔细核对《2025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单》,并须本人在确认单上签署姓名,上交考试管理机构备案,一经确认不得修改。

    各报名点要按照报名政策认真审核考生提供的证件和资料,所有复印件须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审查部门公章。

    (三)资格审核

    各报名点须在2025116日之前将考生报名材料提交至广安市卫生健康委进行审核。

    (四)网上缴费

    考生在资格审核期间须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所有考生待考区审核通过后,须于202527日—216日期间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考试费。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不受理现场缴费。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分成有关问题的通知》(川财社〔201965号)相关规定执行。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每人每科收取考试费50元;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每人每科收取考试费70元。

    (五)准考证打印

    202448日—419日期间,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打印准考证。

    四、其他工作要求

    各地考试管理机构要加强对卫生人才评价考试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落实责任制。要严格按照考务工作安排,落实安全保密措施,严肃考风考纪,坚持以人为本,做好考生服务,确保2025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2025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广安考点现场确认安排表

     

                           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1226

     

    2025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广安考点现场确认安排表.doc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四川省市州网站
    广安县(市、区)网站
    其他单位网站

    主办单位: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联系电话:0826-2343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