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关于2025年第三批次拟符合丧失劳动能力条件人员的公示

  • 2025-06-24 14:50
  • 来源: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符合丧失劳动能力条件人员公示如下,公示期为7天。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反映。

    联系电话:08262398922

    联系地址:广安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广安市紫金街209号)

     

     

                          广安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5623

     

    2025年第三批次因病(非因工)鉴定拟符合丧失劳动能力条件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鉴定类别

    鉴定病情

    鉴定结论

    (拟符合)

    1

    王长寿

    51292519710224****

    病残津贴

    复查鉴定

    脑出血后遗症,右上肢肌力Ⅱ级,右下肢肌力Ⅲ级。

    4.1.1(2)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

    李小英

    51292519770811****

    病残津贴

    左侧乳腺癌术后放化疗,腋窝淋巴结继发恶性肿瘤,再次化疗。

    4.1.10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3

    吴国勇

    51303119760106****

    病残津贴

    慢性肾脏病5期,尿毒症,维持血液透析。

    4.1.8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4

    陈昌茂

    51292519700604****

    病残津贴

    慢性肾脏病5期,尿毒症,维持血液透析。

    4.1.8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5

    杨光秀

    51290219750806****

    病残津贴

    乳腺癌术后复发,急性髓系白血病。

    4.1.10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6

    舒义忠

    51292319700206****

    病残津贴

    胃体腺癌,全胃切除术后。

    4.1.6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7

    余小华

    51292519721011****

    病残津贴

    结肠脾曲恶性肿瘤、淋巴结继发性恶性肿瘤,腹腔继发恶性肿瘤。

    4.1.10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8

    王海忠

    51292519661017****

    病残津贴

    开放性颅脑损伤,脑疝,左侧颅内出血术后,左上下肢肌力Ⅳ级,右上下肢肌力Ⅲ级,病理征阳性。

    4.1.1(2)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9

    伍小勇

    51292519761222****

    领取病残

    心力衰竭,心功能Ⅱ级。

    4.2.3

    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10

    熊不屈

    51292519650607****

    委托鉴定

    精神分裂症,病程42年。

    4.1.14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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