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广安市财政局印发了《广安市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2024年7月,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四川省财政厅印发《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川机管发〔2024〕123号),对省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作出了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广安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巩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成果,需要出台《办法》。
二、起草过程
按照《广安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广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广安市财政局认真学习川机管发〔2024〕123号文件精神,全面梳理全市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情况,组织各县(市、区)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和市级部门(单位)反复研究讨论,并征求了市政府领导和各地各部门(单位)意见建议,通过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等程序,最终形成《办法》。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七章五十条。
第一章为总则,共六条。主要明确办法适用范围、车辆性质、管理职责、工作原则等内容。
第二章为编制管理,共六条。主要明确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编制核定权限、核定原则、核定程序、管理要求等内容。
第三章为配备管理,共六条。主要明确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标准、审批程序、采购要求、车辆捐赠规定、登记注册规定等内容。
第四章为预算管理,共四条。主要明确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更新资金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五章为使用和处置管理,共十九条。主要明确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平台化管理、停放使用要求、安全管理、标识管理、台账管理、处置条件和方式、资产管理、社会化保障管理等内容。
第六章为监督问责,共五条。主要明确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统计报告要求、相关单位监管职责、事业单位完善内控制度、依纪依法违规情形等内容。
第七章为附则,共四条。主要明确车辆界定标准和参公事业单位公务及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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