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2020年,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推进市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0〕45号),部署开展市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按照工作要求,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开展了《广安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规划》以2020年为基期,规划期为2021—2035年。其中,近期目标年为2025年,中期目标年为2030年,远期目标年为2035年。
二、起草过程
2021年6月,正式启动编制工作,在编制过程中,坚持与《四川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广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和地方各类发展规划充分衔接。2021年8月,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了《广安市生态格局和生态修复分区研究》、《广安市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潜力研究》、《广安市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治理路径专题研究》、《广安市生态修复策略下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研究》四项专题研究。2021年8月至2022年12月期间先后完成了意见征求、规划公示公告、专家评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合法性审查等工作。2022年12月编制形成了《规划(送审稿)》,同月报请自然资源厅开展技术审查。2023年2月,自然资源厅以《关于同意广安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送审稿)通过技术审查的函》予以批复。2023年6月15日,市政府印发实施《规划》。
三、主要内容
《规划》分为十个部分,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现状分析。介绍了我市生态本底条件,总结了“十三五”时期我市生态修复相关工作实施成效,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分析研判了我市生态修复工作面临的机遇形势。
二是总体要求。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规划目标。明确了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三是总体布局与修复分区。《规划》梳理了我市自然地理、地貌特征。构建“三山四水·两区四屏四廊多点”生态修复格局。《规划》将我市划分为嘉陵江-渠江中下游丘陵人居环境提升与水土流失防治区和平行岭谷水土流失防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修复区2个一级分区,包括嘉陵江干流中游人居环境与水环境治理区、渠江下游人居环境提升与土地综合整治区、凌云山-金城山水土流失防治区、华蓥山矿山地质环境与石漠化综合治理区、铜锣山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水土保持区、明月山水土保持与生物多样性保护修复区、西槽(御临河流域)人居环境提升与流域综合治理区、东槽(大洪河流域)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与土地综合整治区共8个二级分区。
四是提出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规划》对我市生态、农业、城镇三大空间提出了重点修复任务,安排部署了森林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与修复工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修复工程、国土综合整治工程、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城镇空间品质提升工程、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持体系建设等6类重大工程。
五是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主要包括增加生态产品供给、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加强生态产品产业化建设以及促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5个方面。
六是规划保障。主要包括加创新体制机制、建立政策体系、强化资金保障、加强科技支撑、严格评估监管、鼓励公众参与等6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