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广安经开区住建环保局、枣山园区建设环境局、协兴园区建设交通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市航务海事专班、市交通质监站、市交通运行监测和应急指挥中心,广安交旅集团,局机关相关科室: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相关部署要求,持续加强我市交通运输领域节能减排降碳,推动绿色交通运输发展,按照《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交通运输领域碳达峰碳中和2022年度工作要点〉的通知》的安排部署,结合广安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了广安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全市交通运输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广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4月28日
2022年度全市交通运输领域碳达峰碳中和
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加强交通运输领域生态环境保护,进一步强化污染防治工作,推动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加快行业高质量发展与绿色转型,现制定广安市交通运输领域2022年度工作要点如下。
一、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交通运输领域碳达峰“1+5”重点工作,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实现交通运输节能减排降碳水平不断提升,稳步推进交通运输行业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内容
(一)“双碳”总体工作
1.强化科技支撑。
配合省厅强化科技创新对低碳降碳的支撑,加快发展智能交通,完善交通运输领域能耗和碳排放统计监测体系,提升交通运输领域碳排放数字化监测能力。(责任单位:局科教科牵头,局直相关单位、局机关相关科室配合)
(二)推进运输装备“油转电”(专班牵头:局道路运输科)
2.加快交通工具清洁能源多元替代。
重点工作:推动新能源、清洁能源在公交车、出租车、重卡等营运车辆、内河船舶的应用。开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船舶应用,积极推进船舶靠岸使用岸电,协同推进船舶和港口岸电设施匹配改造,强化岸电建设使用监管,不断提高岸电使用率。
重点任务:
(1)推广应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到2022年底,全市道路运输领域新能源汽车总量达到600辆;2022年,全市新增及更换公交车中新能源车占比达70%以上;稳步推进换点模式和氢燃料电池在重型卡车领域的试点应用,积极推广LNG重卡。会同市级有关部门研究完善我市农村客运、出租车、城市配送车辆、新能源车辆补贴政策,落实新能源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启动广渝通道新能源车辆差异化收费政策研究。遵照执行《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行业的推广应用策略的方案》(责任单位:局道路运输科牵头,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配合,各县(市、区)、园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2)推动普通公路服务区和公路客运枢纽站充电桩配套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局道路运输科、局建设管理科按职责分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配合,各县(市、区)、园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3)适度推进新能源内河船舶,2022年,全市新能源船舶达到2艘以上。加快推动全市港口完成6个泊位岸电标准化改造。强化岸电建设使用监管,不断提高岸电使用率。(责任单位:局行政审批(航务海事)科牵头,市航务海事专班和相关县(市、区)、园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4.推进车船能效提升
重点工作:提高营运车辆能效标准。推进道路运输装备标准化,全面推广标准化、厢式化、轻量化等货运车辆;按规定加快淘汰高污染、高耗能的营运车辆。及时落实船舶能效新标准,推动高能耗老旧船舶限制使用政策制定,鼓励引导高能耗船舶技术改造升级和提前退出。推进绿色船舶应用示范。
重点任务:(1)根据《机动车尾气治理维修企业服务规范》,持续开展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核查工作,会同公安等部门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老旧营运车辆。(责任单位:局道路运输科牵头,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配合,各县(市、区)、园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2)优化船舶运力结构。严控新增长江干线危险品运输经营主体及船舶;积极引导各类非标船舶、老旧运输船舶退出市场。结合平安渡运项目推动新能源船舶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局行政审批(航务海事)科牵头,市航务海事专班和相关县(市、区)、园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三)推进运输结构“公转水”(专班牵头:局行政审批(航务海事)科)
5.推动多式联运发展
重点工作:加快发展以铁路、水路为骨干的多式联运。持续开展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大力发展集装箱等专业运输。提高集装箱共享共用水平,推广应用电子单证。
重点任务:(1)深化川渝合作,共建长江上游航运中心。为全省确保全年实现港口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增长10%以上做出广安贡献。(责任单位:局行政审批(航务海事)科牵头,市航务海事专班配合,相关县(市、区)、园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2)推动港口联动,引导嘉陵江沿线中长距离大宗散货“公转水”,支持广安港加快开行集装箱班轮航线。根据《四川省水路运输市场信用管理办法》,严格广安水运市场。(责任单位:局行政审批(航务海事)科牵头,市航务海事专班配合,相关县(市、区)、园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3)支持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探索多式联运试点项目引导政策。持续推进“互联网+货运”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推动网络货运经营健康有序发展,不断提升综合运输效率。(责任单位:局道路运输科牵头,局行政审批(航务海事)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市航务海事专班配合,各县(市、区)、园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6.完善集疏运体系建设
重点工作:进一步推进具有多式联运功能物流园区的衔接,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有效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
重点任务:推进客运“零距离换乘”与公路货运物流节点建设,提升综合运输效率;推动建设华蓥城北汽车客运站。(责任单位:局道路运输科牵头,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配合,各县(市、区)、园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7.深入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
重点工作:推进国家公交都市创建,倡导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城市发展模式,构建适应城市特点的公共交通出行服务体系。
重点任务:推动新开通跨广渝公交线路1条,提高公路客运组织效率。(责任单位:局道路运输科牵头,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配合,各县(市、区)、园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8.积极引导绿色低碳出行
重点工作:积极开展绿色出行创建行动,深化公交“一卡通”便捷使用工作,持续提升公共交通运载能力及公交等绿色低碳出行方式比重。
重点任务:根据《四川省绿色出行创建实施方案》,武胜县有序推进绿色出行创建工作。(责任单位:局道路运输科牵头,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配合,相关县(市、区)、园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五)推动交通建设“旧转新”(专班牵头:局建设管理科)
9.推进绿色低碳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重点工作:积极推广交通基础设施设计、施工、运营全生命周期绿色环保先进经验。全面推进以低碳为特征的绿色公路等项目建设,不断提升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化水平。推广节能环保材料,推动各类废弃物妥善处置或者资源化利用,降低全生命周期能耗与碳排放。
重点任务:(1)推进“节能降碳”工地示范。通过提高施工设备能源清洁化程度和机械化、智能化水平,在实现节能、减排、降碳的同时,提高工程质量水平和耐久性。(局建设管理科牵头,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市交通质监站配合,各县(市、区)、园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2)推广应用绿色低碳养护技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废料回收率达98%,循环利用率达80%。开展养护工程温拌沥青技术系统性试点工作,持续推动温拌沥青技术在养护工程运用规模,降低养护工程施工碳排放。(局建设管理科牵头,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配合,各县(市、区)、园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10.推动光伏发电设施在交通运输的运用
重点工作:积极落实国家公路桥隧、服务区等光伏发电设施铺设标准要求,科学制定光伏设施铺设规模,因地制宜建设光伏发电设施。新建物流枢纽、港口码头等按照“能设尽设”的原则增建光伏设施。鼓励在服务区等公路沿线合理布局光伏发电、开发分布式发电与储能项目。
重点任务:(1)探索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光伏、风电联合开发新模式,实现交通和其他产业同步开发、收益互补,解决“旧转新”成本过高和能源补充问题。(局建设管理科牵头,广安交旅集团配合)
(2)探索推进交通基础设施低碳化研究。开展公路路域碳捕捉和封存利用关键技术、基于全生命周期的山区公路低碳设计关键技术研究。(局建设管理科牵头,广安交旅集团配合)
(3)实施交通枢纽场站绿色化改造,探索构建综合交通枢纽场站“分布式光伏+储能+微电网”的交通能源系统。(局道路运输科牵头,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配合,各县(市、区)、园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11.提高公路运输效率
重点工作:优化各地路网建设,提升公路通行效率,改造不达标路段和待贯通路段,扎实提升公路路网水平;规范网络货运平台持续健康发展,降低运输空驶率、空载率;加快完善农村配送网络,深入开展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创建。
重点任务:(1)加快推进干线公路互联互通,提升公路网通达水平,打通断头路、瓶颈路。(局建设管理科牵头,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配合,各县(市、区)、园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2)推进绿色配送示范城市创建。推进第二批绿色配送示范城市创建。(局道路运输科牵头,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配合,各县(市、区)、园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12.提升水运通行率
重点工作:加快内河高等级航道网建设,打通关键瓶颈节点,推进内河港口老小散码头资源整合和改建升级;推动长江航运物流信息平台共用,促进长江航运高效有序发展。
重点任务:提升船舶过闸效率,持续推广运行嘉陵江联合调度系统,优化联合调度信息系统,持续降低待闸时间,加快推进平安渡运项目建设,建成平安渡运项目1个。(局行政审批(航务海事)科牵头,市航务海事专班配合,各县(市、区)、园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要坚决贯彻落实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坚定不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扛起政治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抓牢抓实交通运输双碳发展各项工作。
(二)围绕行动重点,紧抓工作落实。各地各单位要紧紧围绕“1+5重点任务”,认真研究,逐项梳理,制定具体任务清单,细化重点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强化措施保障,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请各县(市、区)、园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局直属各单位于4月20日前,将具体任务清单报市局(同步报送联系人)。
(三)加强跟踪督导,确保实施见效。局直属相关单位、局机关各相关科室要加强对相关工作的跟踪督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开展,确保工作落地落实。各地各单位要及时梳理总结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并请于6月20日、9月20日、12月20日前(12月,报送年度总结)以正式文件报市局环保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