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汪红波等职务转正的通知

  • 2026-03-30 10:46
  • 来源: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川渝高竹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办法》(川组发〔2006〕4号)、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川委办〔2023〕20号)等规定,汪红波等试用职务期间经考核合格,广安市人民政府同意:

    汪红波任广安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总督学;

    刘鑫任广安市营商环境局副局长;

    仲奎江任广安市社会保险局局长;

    刘军任广安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局长;

    郑伟聘任为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

    冯仁军聘任为邻水县职业中学副校长。

    特此通知。

    广安市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四川省市州网站
    广安县(市、区)网站
    其他单位网站

    主办单位: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联系电话:0826-2343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