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0日广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广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
接受文建平辞去广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报广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2023年12月20日广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广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
接受文建平辞去广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报广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