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3日政协广安市第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有关规定,政协广安市第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江波同志任政协广安市第六届委员会副秘书长;
姚昕同志任政协广安市第六届委员会港澳台侨外事和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
袁祖洪同志任政协广安市第六届委员会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
杨小红同志任政协广安市第六届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唐广生同志任政协广安市第六届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
梁馨同志任政协广安市第六届委员会教科卫体委员会副主任;
卿堃同志任政协广安市第六届委员会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
刘运举、杨荆同志任政协广安市第六届委员会地方政协和委员联络委员会副主任。
刘长安同志不再担任政协广安市第六届委员会港澳台侨外事和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职务;
贺功锦同志不再担任政协广安市第六届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李晓华同志不再担任政协广安市第六届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辉同志不再担任政协广安市第六届委员会教科卫体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杨永亮同志不再担任政协广安市第六届委员会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黄传东、姚长琼同志不再担任政协广安市第六届委员会地方政协和委员联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唐协明同志不再担任政协广安市第六届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兼职副主任职务;
任景佩同志不再担任政协广安市第六届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兼职副主任职务;
张久龙同志不再担任政协广安市第六届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兼职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