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江干流广安城区防洪断面12日凌晨左右出现洪峰

发布日期:2024-07-12 08:34 来源:广安日报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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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1日,记者从市水务局获悉,截至当日下午6时,根据数据显示,受上游来水及电站调蓄影响,渠江干流广安城区防洪断面将于7月12日00:00左右出现洪峰水位230.18m,洪峰流量16800m^3/s,洪水涨幅17.81m(起算水位212.37m),低于警戒水位3.72m(警戒水位233.90m)。11日18:00,渠江干流广安城区防洪断面水位229.40m,流量15800m^3/s,水位缓慢上涨中。

根据渠江上游降雨情况、汛情和变化趋势,按照《广安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7月11日14时将7月10日18时启动的四级防汛应急响应升级为三级防汛应急响应。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各地要结合本地强降雨、上游降雨、过境洪水等多方面因素,按照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要求,适时启动应急响应,并实时调整响应级别;要加密短临预警和临近天气预报,滚动开展会商研判,科学分析灾害风险,全覆盖、多渠道、刷新式发布预警信息,全面落实“喊醒”“叫应”机制,严格加强预警响应行动闭环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降雨”三查要求,组织开展行业检查、乡镇巡查、点位排查,特别是加强对山洪地灾点、水库水电站、在建涉洪工程、城镇低洼地带等重点部位的巡查排查,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坚决执行“三个避让”“三个紧急撤离”刚性要求,严格落实山洪地质灾害临灾避险应对措施,提前组织受威胁群众转移避险,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针对防汛重点部位、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务必要前置救灾物资和救援队伍,优化布局,一旦出现成灾征兆,严格按照应急预案,安全、高效开展灾情险情处置;要严格落实24小时带班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遇到重要情况及时、准确、规范报送信息。

市水务局相关负责人提醒,行洪期间,请渠江沿岸广大人民群众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远离河道及相关区域,不观水、不涉水、不戏水,暂停滩区及河道内一切活动;受威胁区域群众要按照当地政府安排,做好紧急避险,确保安全。(记者 李玉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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