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手“牵”狗被拘留

发布日期:2024-09-26 09:05 来源:广安日报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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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广安区大龙镇一户人家的几只小狗,被来附近收购土鸡蛋的胡某顺手“牵”走。经过公安机关调查,胡某被广安区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

当天,胡某路过该户人家时,看到院坝有几只可爱的小狗,便萌生了将小狗占为己有的想法。于是,趁着四周无人,胡某上前抱走了其中两只小狗,并驱车离开了现场。几分钟后,胡某在返程时,又经过了该户人家,看见院坝还有一只棕色小狗,他又把这只棕色小狗也抱走了。约1个小时后,小狗的主人回家,发现自家的4只小狗不见了3只,经过四处寻找,都没有找到。后来通过查看监控,才发现小狗被人给偷偷抱走了,于是立即向广安区公安分局大龙派出所进行了报警。

大龙派出所接警后,迅速组织民警赶到现场,并通过查看监控视频,很快锁定了胡某的身份,于案发第二天便将3只小狗追回,并对胡某作出上述处罚。

据该案承办民警杨鹏飞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杨鹏飞还提醒说,君子爱犬切勿取之于“盗”,可通过正当途径获取,切莫因一时喜欢,干出违反法律的事情,得不偿失。(记者 卢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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