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广安市审计局于2024年3月至7月,组织对广安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广安金土地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安金土地公司”)组织实施的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投资控制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现将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评价
2017-2023年,广安金土地公司组织实施土地综合整治项目170个,代政府累计销售用地指标16203.01亩,在实现财政创收,推动城乡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本次审计也发现,广安金土地公司还存在内控制度不健全、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投资控制不到位、项目产出效益低等问题,需进一步改正。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土地整理开发任务及效益方面
一是计划任务控制约束不到位。二是部分项目因土地坡度、田埂未完全符合验收质量标准,新增耕地未被全部认定为指标面积,导致用地指标产出率低。三是后期管护监督不到位,导致节余指标复核变更减少。
(二)项目招标制度执行管理方面
一是5个项目招标未执行公司制度规定,合同实质性条款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涉嫌造成资金损失。二是招投标活动监管失察,投标单位涉嫌串通投标。三是个别项目重复委托变更服务内容,造成多付服务费。
(三)项目建设管理方面
一是项目管理人员资格和配备不符合规定。二是未有效落实建设项目监理制度,个别项目完工后,才招选确定监理单位,监理单位仅履行完善竣工资料职责。三是对项目建设工期、施工材料管理、隐蔽收方等关键环节监管不到位,导致项目建设管理失控。四是拆迁补偿费控制不到位。
(四)项目结算办理方面
一是结算管理机制不健全。二是141个验收项目中有103个项目未与承包单位办理结算,结算办理不及时。三是工程结算高估冒算严重。
(五)资金使用管理方面
一是财务费用管控不到位,借款闲置达1年以上。二是债券资金管理不规范。三是项目超限额使用建设管理费。四是未及时按协议约定与各县(市、区)对已获取指标项目的建设成本进行清算。
三、审计处理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提出了建立健全完善招投标管理、项目管理、结算管理、成本控制等内控制度,加强项目待摊费用管理和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有效控制工程建设成本,提升企业效益等审计建议。
四、审计整改情况
广安金土地公司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组织整改,市审计局将继续跟踪督促。具体整改情况将由广安金土地公司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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