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发布机构 广安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2023-04-24
  • 发布日期 2023-04-24
  • 文号
  •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24 09:31 来源:广安市民政局 访问量:
【字体: 打印

各县(市、区)民政局、纪委机关、组织部、编办、农办(农业农村局)、监委、财政局、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广安经开区相关部门

现将《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重点工作分工方案》(以下简称《分工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工作,按照《分工方案》明确的部门职责并结合工作实际细化有关举措,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规范城市社区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相关工作,参照本《分工方案》精神执行。

广安市民政局  中共广安市纪委机关(代章)

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  中共广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广安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广安市监察委员会

广安市财政局  广安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3418

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重点工作分工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民政厅省委农办等部门印发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分工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增强村党组织领导的村级组织体系整体效能为主线,以为村级组织和村干部松绑减负为目标,以推动党政机构、群团组织(以下简称党政群机构)工作思路和作风务实转变为保障,深化拓展基层减负工作成果,加强源头治理和制度建设,力争用两年左右时间,基本实现村级组织承担的工作事务权责明晰、设立的工作机制精简高效、加挂的牌子简约明了、出具的证明依规便民,进一步把村级组织和村干部从形式主义的束缚中解脱出来,不断提高农村基层治理水平,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更加坚实的组织保证。

二、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减轻村级组织工作事务负担

1.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部门要将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工作推进情况纳入党委政府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内容。

责任单位: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逗号前为牵头单位,下同;以下工作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管委会负责,不再列出)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指导县级党委和政府依法依规明确党政群机构要求村级组织协助或者委托村级组织开展工作事务的制度依据、职责范围、运行流程。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编办、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3年底

3.将属于有关部门职责范围的行政执法、拆迁拆违、招商引资、生产安全等事务,纳入本地村(社区)工作负面事项清单。县级纪委监委机关加强监督。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机关、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应急局、市经信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建立健全村级组织工作事务分流机制,分类办理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事项、村级公共事务和公益服务事项,以及村民群众个人事项;探索以清单等方式规范公共服务事项,强化村级组织兜底服务、综合服务能力。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5.对交由村级组织代办的公共服务事项,应当按照费随事转原则,由乡镇党委和政府提供经费和必要工作条件。对村民群众确有需要,但村级组织难以承担的公共事务和公益服务事项,由乡镇党委和政府协调解决。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6.将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村级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7.按照国家及省级部门要求,深化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市县乡分级应用,推进村级数据资源建设,逐步实现村级组织工作数据综合采集、多方利用。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8.指导县级党委和政府建立以解决实际问题、让村民群众满意为导向的村级组织考核评价机制。指导县级党委和政府整合各党政群机构要求村级组织填报的各类表格,每年年初统一交由乡镇安排村级组织按规定频次填报。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编办、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精简村级工作机制和牌子

9.从严控制党政群机构设立村级工作机制(含各类分支机构和中心、站、所等)。

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民政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0.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规范并整合党政群机构设立的各类村级工作机制,统筹开展村级党的建设、治理服务和群众工作。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1.优化以村党群服务中心为基本阵地的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布局。村级组织和工作机制原则上全部在综合服务设施中办公。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3年底

12.以村民群众为对象、村级组织能够承接的公共服务事项,原则上全部在综合服务设施中提供,实行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3.依托综合服务设施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建设,综合利用服务凝聚群众、教育引导群众的阵地资源。以县(市、区)为单位推进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建立综合性服务团队或者设置综合性服务岗位,统一纳入村党群服务中心管理,做到一站多能、一岗多责。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3年底

14.严格按照省级统一规定的村级组织和工作机制挂牌数量、名称和式样,各级党政群机构不得要求村级组织对口挂牌。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完成时限:2023年底

(三)改进村级组织出具证明工作

15.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依法依规确定村级组织出具证明事项。凡缺乏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等依据的证明事项,党政群机构一律不得要求村级组织出具。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农业农村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3年底

16.完善部门政务信息系统基层治理领域数据资源共享交换机制,鼓励党政群机构采取网上核验、主动调查、告知承诺等方式,最大限度减少村级组织出具证明事项。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7.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村级组织原则上按照省级统一制定的村级组织出具证明的具体式样、办理程序和操作规范,依法及时据实出具证明。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

完成时限:2023年底

18.做好规范村级组织出具证明工作与各地区各部门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衔接。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9.加快建立健全社区工作事项清单、社区综合考核评比项目清单、社区印章使用范围清单三项清单制度,力争两年内县(市、区)覆盖率达到80%以上。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委组织部

完成时限:2023年底

三、组织实施

20.将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情况纳入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相关党政群机构考核评价内容。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1.相关职能部门要协助党委和政府分级制定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指导目录,建立健全准入制和动态调整制度,坚决取消没有法律法规或政策依据、没有经费保障、没有实际效用、村民群众不认可的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编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3年底

22.建立健全村级组织负担常态化监管机制,加大督促检查和跟踪落实力度,及时纠正随意增加村级组织负担的行为,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机关、市民政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添加收藏 我要纠错 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