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广安市制造业企业“贡嘎培优”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广安府办规〔2022〕8号)和《关于印发<广安市“贡嘎培优”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广经信发〔2022〕55号)精神,市经济信息化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市级“贡嘎培优”企业认定,经企业自愿申报,县(市、区)、园区经信部门初审,专家评审和现场核查,拟将广安诚信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四川仁安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等7户企业认定为2022年市级“贡嘎培优”企业,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12月6日至2022年12月12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欢迎任何单位和个人通过来电、来函等方式反映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明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市纪委监委驻市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
联系电话:0826—2360065
市经济信息化局机关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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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济信息化局企业盐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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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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