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船舶进出港报告管理办法》规定,凡进出我市管辖通航水域内港口的船舶(军事船舶、渔业船舶和体育运动船艇除外)均需提前4小时向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布的机构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在固定水域航行或作业的船舶可采取定期报告形式,每个月报告一次进出港信息,渡口渡船可每季度报告一次。请各航运公司、船舶严格按照规定开展进出港报告工作。现将接收辖区船舶进出港报告信息的途径、机构及联系方式公示如下。
一、报告方式
通过电脑端和手机端登录“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网站或系统。
二、县级接收及管理机构联系方式
县市区 | 机构名称 | 联系电话 |
广安市广安区 | 广安市航务海事事务中心 | 0826-2362599 |
广安市前锋区 | 广安市航务海事事务中心 | 0826-2362599 |
广安市经开区 | 广安市航务海事事务中心 | 0826-2362599 |
岳池县 | 岳池县航务海事事务中心 | 0826-5233887 |
华蓥市 | 华蓥市地方海事处 | 0826-4833320 |
武胜县 | 武胜县地方海事处 | 0826-6212992 |
邻水县 | 邻水县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 0826-32220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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