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信部门,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
根据《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开展2022年度调查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函〔2022〕367号)工作安排部署,我局组织各县(市、区)开展了产业园区规上工业企业效益评价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评价结果,现将A类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广安市“亩均论英雄”产业园区规上工业企业效益评价(2022年)A类企业名单
广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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