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发布机构 广安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 2022-08-30
  • 发布日期 2022-08-30
  • 文号
  • 有效性 有效

广安市财政局关于征求《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服务民营和中小微企业发展实施办法(送审稿)》反馈结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8-30 18:10 来源:广安市财政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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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服务民营和中小微企业发展实施办法(试行)》(广安府办发〔2020〕14号)(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22年3月16日到期。我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市第六次党代会、市委六届二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对《办法》进行了修订,代市政府草拟了《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服务民营和中小微企业发展实施办法(送审稿)》,并于2022年7月27日至8月28日通过广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截至8月28日18:30,未收到反馈意见和建议。

广安市财政局

202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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