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安市科学技术局 广安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因素法转移支付资金有关事宜的通知》(广科技发〔2023〕27号)要求,现对广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企业服务中心申报的“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创新能力提升项目”拟立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2023年12月21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请向广安市科学技术局、广安市财政局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具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不受理匿名举报。
联系人:市科技局 王晴 13982633666
市财政局 吴秋苇 18811536155
市科技局纪检组 王志华 18982662881
广安市科学技术局 广安市财政局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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