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安市审计局2023年审计项目计划,广安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市本级2021—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市教育体育局提供的资料反映,2021—2022年,市本级4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到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合计2042.52万元,累计支出2028.69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市教育体育局及相关教学单位认真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三免一补”政策,切实减轻学生家庭经济负担,学校的正常运转和教育教学活动得到有效保障。但市教育体育局等单位在制度规范性、资金管理使用合规性等方面还存在一些有待进一步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制度建立健全方面。一是截至2022年底,市教育体育局未按要求出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的认定办法。二是有的学校未制定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公用经费开支范围与标准不够细化,采购登记台账不健全,未按规定登记已验收入库的采购物品。
(二)资金分配下达方面。一是资金分配下达不及时,市教育体育局超过90天才分配下达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二是市教育体育局扩大范围分配上级下达的校舍安全保障资金。
(三)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一是有的学校挤占城乡义务教育补助资金公用经费,用于人员经费、基建投资等费用。二是有的学校教师培训费支出不达标,学校教师培训费支出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三是有的学校作业本采购未按要求统一组织采购,采购活动中履约保证金收取不及时。四是个别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实施方案不符合上级政策规定,按照年级和类别提前分摊资助人数。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调查报告,并提出了健全完善经费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和加强行业监管等审计建议。相关单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组织整改,市审计局将继续跟踪督促。具体整改情况将由相关单位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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